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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原 住 民 除 高 山 族 之外 , 尚 有 平 埔 族 , 高 山 族 指 居 住 在 山上 , 保 存 其 語 言 和 文 化 的 族 群 , 平 埔族 指 居 住 在 平 地 , 與 漢 人 接 觸 較 早 並失 去 其 固 有 語 言 和 文 化 的 族 群 。
    清 代 對 台 灣 原 住 民 族 群依 教 化 程 度 之 深 淺 而 有 「 熟 番 」 和 「生 番 」 之 分 。 「 熟 番 」 就 是 平 埔 族 。又 有 「 平 埔 番 」 之 稱 呼 。 日 據 時 期 以來 , 將 台 灣 原 住 民 分 成 兩 類 , 「 高 山族 」 與 「 平 埔 族 」 。
    平 埔 族 是 分 布 在 台 灣 西部 的 族 群 , 共 有 十 族 , 也 有 分 成 八 族十 匹 支 分 批 來 到 台 灣 , 最 早 來 到 台 灣超 過 二 千 年 , 最 晚 來 台 亦 在 五 百 年 以上 。 平 埔 族 與 漢 族 接 觸 歷 史 最 早 , 據記 載 有 下 列 諸 項 :


隋 大 業 年 間 ,征 討 琉 球 國 ( 可 能 是 台 灣 ) 其 國 文 碎 , 人 民 被 擒 虜 者 不 下 數 千 。

宋 淳 熙 年 間 , 琉 球 國 人 至 泉 州 水 澳 , 圍 頭 等 村 律 行 殺 掠 。

元 至 正 年 間, 征 討 流 求 , 擒 生 囗 一 百 卅 餘 人 。

    明 末 , 漢 人 與 平 埔 族 通商 , 泉 州 、 漳 州 來 的 漢 人 漸 多 , 都 在打 狗 ( 高 雄 ) 、 鳳 山 、 和 台 南 附 近 與 平埔 族 交 易 或 從 事 農 漁 業 為 生 。 但 平 埔族 是 地 主 。
    荷 蘭 治 台 時 期 主 要 是 獲取 經 濟 利 益 , 據 施 氏 「 陳 台 灣 棄 留 利害 說 」 謂 : 「 紅 毛 遂 聯 絡 土 番 ( 平 埔 族 ) 招 納 內 地 人 民 ( 泉 漳 漢 人 ) , 成 一 海 外之 國 」 , 荷 人 取 得 主 權 , 協 助 平 埔 族發 展 農 耕 , 如 導 入 耕 牛 、 作 物 、 農 具、 漢 族 移 民 向 平 埔 族 購 買 或 租 借 土 地, 大 家 相 安 無事 。 一 六 五 O 年 歸 屬 荷 蘭統 制 的 台 灣 原 住 民 人 口 約 七 萬 餘 人 ,其 中主 要 是 西 部 的 平 埔 族 。
    明 鄭 時 期 , 軍 隊 屯 田 拓墾 , 平 埔 族 人 相 率 離 開 原 住 地 , 清 康熙 五 十 年 前 後 漢 族 接 踵 來 台 開 墾 , 取得 平 埔 族 土 地 , 或 與 平 埔 族 結 親 , 使得 平 埔 族 迅 速 漢 化 。 而 部 份 平 埔 族 人遷 離 原 住 地 而 到 他 處 謀 生 。 如 嘉 慶 年間 之 巴 則 海 、 巴 布 薩 、 巴 布 拉 、 道 卡斯 、 凱 達 格 蘭 、 洪 雅 諸 族 移 往 宜 蘭 ,道 光 年 間 巴 布 磋 、 巴 則 海 、 柏 布 拉 、道 卡 斯 、 洪 雅 等 族 移 往 埔 里 。 道 光 年間 西 拉 雅 及 四 社 熟 番 移 往 東 部 及 宜 蘭葛 瑪 蘭 族 的 南 遷 。
    現 在 , 平 埔 族 幾 多 漢 化, 在 文 化 上 僅 東 海 岸 的 葛 瑪 蘭 人 尚 保有 其 語 言 , 但 在 文 化 上 也 漸 消 失 。  
    平 埔 族 的 分 類 有 分 八 族, 也 有 分 為十 族 , 由 北 至 南 , 我 們以 人類 學 家 分 類 的 標 準 , 將 其 分 為 十 族 。


嶱 瑪 爾 族 (Kavalan) 或 稱 「 卡 瓦 蘭 族 」 主 要 分 佈 在 宜 蘭 平 原 , 共 有 三 十 六 社 , 以 濁 水 溪 為 界 兩 側 各 有 十 八 社 , 如 宜 蘭 頭 城 一 帶 有 奇 武 暖 社 , 新 仔 罕 社 等 在 羅 東 五 結 一 帶 有 加 禮 宛 社 , 歪 仔 歪 社 , 流 流 社 等 。

凱 達 格 蘭 族(Ketagalan) 分 佈 在 桃 園 、 台 北 縣 、 台 北 市 、 基 隆 巿 一 帶 之 平 地 , 如 里 族 、 北 投 、 唭 哩 岸 、 秀 朗 、 八 里 全 、 小 雞 籠 等 社 。

雷 朗 族 (Luilan) , 分 佈 台 北 盆 地 南 部 及 桃 園 台 地 , 以 雷 朗 社 為 名 , 根 據 日 本 學 者 小 川 教 授 以 語 言 學 所 作 分 類 而 例 為 一 族 , 有 學 者 將 其 例 為 凱 達 格 蘭 的 一 支。

道 卡 斯 族 (Taokas) 分 佈 在 大 甲 鎮 北 至 新 竹 市 一 帶 之 地 方 , 主 要 部 落 有 竹 塹 社 、 日 南 社 、 大 甲 東 社 、 苑 里 社 、 吞 霄 社 、 後 瓏 社 、 新 港 社 、 貓 裹 ( 苗 栗 ) 社 等 。

巴 布 拉 (Papura) 族 , 又 稱 拍 瀑 族 , 分 佈 在 台 中 縣 海 岸 附 近 一 帶 平 地 , 主 要 部 落 有 沙 轆 社 、 牛 罵 社 ( 清 水 ) 大 肚 社 等 。

巴 則 海 族 (Pazeh) , 或 稱 拍 宰 海 族 , 分 佈 在 豐 原 , 神 崗 及 東 勢 一 帶 , 主 要 有 烏 牛 欄 社 , 撲 仔 籠 社 ( 包 括 水 底 寮 、 大 馬 憐 社 ) 阿 里 史 社 , 岸 理 社 等 。

巴 布 薩 族 (Bapuza) , 分 布 在 鹿 港 、 北 斗、 彰 化等 地, 主 要 部 落 在 東 螺 社 、 二 林 社 、 半 線 ( 彰 化 ) 社 、 西 螺 社 。

洪 稚 族 (Hoanya) , 分 布 在 台 中 霧 社 以 南 到 台 南 新 營 以 北 之 平 原 地 區 , 主 要 部 落 有 南 投 社 、 諸 羅 山 社 、 斗 六 門 社 。
洪 雅 族 可 分 三 群 : Hoanya 、Arikun 和 Lloa 。

邵 族 (Sao) 或 (Sau) , 分 佈 在 日 月 潭 附 近 。 主 要 是 德 化 社 。 有 學 者 認 為 邵 族 與 布 農 和 曹 族 有 關 。

西 拉 雅 族 (Siraya) , 分 佈 在 台 南 縣 麻 豆 以 南 及 屏 東 林 邊 一 帶 。 西 拉 雅 族 可 分 為 三 支 , 即 西 拉 雅 Siraya 、 馬 卡 道 (Makalao) 和 四 社 熟 番 (Taivoan) , 主 要 部 落 有 新 港 ( 赤 崁 ) 社 、 大 目 降 社 、 蕭 瓏 社 、 麻 豆 社 、 阿 猴 社 ( 屏 東 ) 等 社 。





平埔族的分類與研究


人群的區隔,自古以來就有。但是,人類開始以「族」或「民族」來區分人群則是相當晚近的事,特別是在一百多年前正值殖民主義與帝國主義興盛的時候。臺灣的族群分類也就是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產生的。當時日本殖民帝國,基於統治的理由,對臺灣的人群與土地進行全盤的調查與瞭解,也展開了臺灣族群的分類工作。

起初,日本學者認為居住在平原地區的原住民大多已經漢化,只是以「平埔族」或「平埔番」一詞概括之,而將人群分類的重點放在「高山族」(現在的九族原住民)。



後來,日本學者對文化漸行消失的平地原住民有了較多的瞭解之後,也開始將發現到所謂的「平埔族」實際上也是由多個不同語言、不同文化的民族所構成。然而,在過去九十多年來,學者對平埔族的分類相當不一致,有的分為七族十四支、也有分為八族、九族、十族、十二族。



有關平埔族的分類,在日據時期以前,均缺乏有系統之分類。荷蘭時期僅記錄了先住民的社名,並依其分布的地區,劃分成幾個區域群。清朝黃叔璥在《番俗六考》中,將原住民分為北路諸羅番一至十、南路鳳山蕃、傀儡番、瑯礄十八社等十三個部落群。直到日據時期,伊能嘉矩、粟野傳之丞的《臺灣番人事情》一書中才對平埔族加以有系統的分類,其後伊能嘉矩又著《臺灣番政志》,將平埔族的分類加以修正,而分平埔族為:凱達格蘭族(Ketagalan)、噶瑪蘭族(Kavarawan)、道卡斯族(Taokas)、拍宰海族(Pazzehe)、拍暴拉族(Vupuran)、巴布薩族(Poavosa)、阿立昆族(Arikun)、羅亞族(Lloa)、西拉雅族(Siraiya)、以及馬卡道族(Makattao)等十族。

一九三○年,移川子之藏在《日本地理大系》一書的臺灣篇〈臺灣,土俗、人種〉一篇,把伊能嘉矩所分的阿立昆(Arikun)及羅亞(Lloa)兩族合併為洪雅(Hoanya),改馬卡道(Makattao)為道(Tao),又增邵(Sao)一族,而合為十族。

一九三五年,另一位日本學者小川尚義在《原語臺灣高砂族傳說集》一書中,把道(Tao)族列入西拉雅(Siraya)族中,故較移川子之藏的分法少了一族,成為九族。



之後,一九四四年,小川尚義在〈語二於臺灣高山族,位置〉一文中,又有新的分類,他從噶瑪蘭(Kavalan)族中分出雷朗(Luilang)族,而為:雷朗(Luilang)、凱達格蘭(Ketagalan)、噶瑪蘭(Kavalan)、道卡斯(Taokas)、拍宰海(Pazeh)、拍瀑拉(Papora)、巴布薩(Babuza)、洪雅(Hoanya)、西拉雅(Siraya)、和邵(Sao)等十族。

爾後,馬淵東一在〈高砂族分類〉一文中,亦依照小川尚義的分類。然而,邵(Sao)族是否應為平埔族,抑或高山族學者仍有不同的意見。同樣的,雷朗(Luilang)是否為Ketagalan(凱達格蘭)之分支,抑或獨立成為一族,學者也有不同的意見。

近年學者又有新的分類看法,日本語言學者土田茲在一九八五年的分類中,將平埔族分為十二族:噶瑪蘭(Kavalan)、馬賽(Basay)、凱達格蘭(Ketagalan)、龜崙(Kulon)、道卡斯(Taokas)、拍宰海(Pazeh)、拍瀑拉(Papora)、巴布薩(Babuza)、洪雅(Hoanya)、西拉雅(Siraya)、馬卡道族(Makattao)以及大武壟(Taivoan)。臺灣語言學者李壬癸則有不同的看法,在一九九二年〈台灣平埔族的種類及其相互關係分類〉一文中,提出了七族十四支的看法:卡瓦蘭(Kavalan)、凱達格蘭(Ketagalan)【下分:馬賽(Basay)、雷朗(Luilang)、多囉美(Trobian)等三支】、巴布蘭(Baburan)【下分:道卡斯(Taokas)、拍瀑拉(Papora)、貓霧(Babuza)、費佛朗(Favoran)等四支】、拍宰海(Pazeh)、洪雅(Hoanya)、西拉雅(Siraya)【下分西拉雅(Siraya)、馬卡道族(Makattao)以及大武壟(Taivoan)等三支】。






板主觀點: 平埔族或者說南島語族(馬來), 是台灣人最親密的血緣來源, 俗語有 " 有唐山公, 無唐山嬤 ", 這才是台灣人的真正底層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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