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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帝國 洪武五年(1372年),明太祖命行人楊載“以即位建元,詔告其國”,琉球國中山王察度遣弟泰期等隨楊載入朝貢方物,兩國正式建立外交關係。 泉州自洪武初設置市舶司至成化八年(1472年)司遷福州的100來年間,作為琉球朝貢的正道,在中琉交往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發揮過積極的作用。

  
琉球國航海造船業落後,明初時還只能“縛竹為筏,不駕舟楫”。為確保朝貢貿易的順利進行,明朝==賜海船給琉球,到永樂時已賜給琉球國“海船三十多艘”。其中有崇武所經百戶所掌勇字五十九號,四百料官船一只。

  

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明太祖賜給琉球國“閩人三十六姓善操舟者,令往來朝貢”。三十六姓均為福建沿海人,“多諳水道,操舟善鬥,皆漳、泉、福寧人。漳之詔安有梅嶺,龍溪海滄,月港,泉之晉江有安海,福寧有桐山……船主、喇哈、火頭、舵公皆出焉”。

  
閩人三十六姓來到琉球後,國王“即令三十六姓擇土以居之,號其地曰唐營(俗稱久米村),亦稱營中”。其“知書者授大夫長史,以為貢謝之司;習海者授通事、總管,為指南之備”。

  
閩人三十六姓多有“老而返國,或留而無嗣”,有的在航海中罹難而亡,所以明朝==又多次再賜一些閩人以補充琉球的閩人三十六姓。

  

閩人三十六姓移居琉球帶去先進的中華文化,加強雙方的文化交流,對琉球社會的發展,起著重要的作用。何喬遠說:琉球“大夫官、長史官、通事官、司貢者也,文臣也,以通中國書及閩三十六姓之後人為之”,有的還擔任長史、國相等進階官職,在治理國家方面作出應有的貢獻。隨著閩人移居琉球,中國先進的農業、手工業生產技術,優秀的科學、文學、音樂、醫學、宗教、建築等傳入琉球,使原來比較落後的琉球變成“風俗淳美”、“易而為衣冠禮儀之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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