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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門風」源自古代重視貞操 適法性有爭議
中廣新聞網╱杜大澂 2007-09-12
雲林發生男子通姦跪街「洗門風」事件,引起社會熱烈討論。其實「洗門風」在古代主要是約束女性貞操,算是道德制裁的手段,後來被沿用,只要做錯事不論通姦或者毀謗別人,就要公開受罰,道歉之意。不過,就算雙方當事人都同意以跪地洗門風方式和解,由於處罰違反了善良風俗,也如同動用私刑,因此,有於法不容的疑義。(杜大澂報導)
「洗門風」源自早期社會重視女生貞操,如果女子嫁人,被發現不是處女,除了要坐轎回娘家,女方家要準備金紙、鞭炮和蠟燭到男方家洗門風,表示道歉。民俗專家余文瑞指出,演變到現在,就是一方做錯事,另一方要求公開道歉,不論通姦、偷竊或者毀謗別人,都要公開受罰昭告世人。雲林這起男子通姦在市場被罰公開道歉的事件,經過媒體披露之後,引起社會熱烈討論,除了「洗門風」的習俗之外,適法性也引起爭議。雖然雙方當事人是經過調解之後,同意以跪地道歉方式和解,雙方私下契約已經生效,但調解案要送法院審查,法界人士認為,當事人跪在菜市場,顯然違反善良風俗,也如同動用私刑,明顯於法不容,法官是否會核定,仍要進一步研究。
批蘇花替 綠營要劉揆洗門風認錯
記者:郭岱軒 台北 報導
行政院宣布要興建蘇花公路的替代道路,這讓民進黨立委相當不以為然,今天出面痛批行政院長劉兆玄,根本就是欺騙慈濟的證嚴法師,應該要端茶去慈濟「洗門風」認錯;但所謂的「洗門風」,根本就是封建時代懲罰男女越軌行為的私刑,綠營女立委公開要求行政院長去「洗門風」,讓藍軍相當不以為然。
民進黨重砲手齊聚,痛批行政院要興建所謂的「蘇花替」,根本就是欺騙慈濟的證嚴法師。民進黨立委葉宜津:「劉院長你應該要誠意地向上人致歉,最理想的辦法呢,是到精舍門口去端茶,幫上人洗門風,對花蓮人表示歉意。」
葉宜津才說要劉兆玄去「洗門風」,坐一旁林淑芬忍不住笑場,難不成他們要堂堂行政院院長,跟印尼配偶一樣,端著檳榔站在慈濟門口道歉認錯嗎?國民黨立委徐少萍:「對證嚴法師是非常不敬的,實在是很不妥當,很多話可能男性講起來,不覺得怎麼樣,女性講起來就特別刺耳。」
女立委帶頭鼓勵,用來懲罰男女出軌的私刑「洗門風」;不過這樣的文字遊戲,對花蓮人來說,一點也沒有建設性。
花蓮縣長謝深山:「這些政客利用這個機會說,我們要劉院長叫慈濟背書,我不了解這些政客,無殃之災,我就不了解這些政客,我希望這些政客不要打口水戰,替花蓮人想一想。」
民進黨女立委才批評考試院副院長被提名人,伍錦霖說話污辱女性,現在又用屈辱的言詞消遣劉兆玄,政治人物的語言一再引發爭議。
洗門風如私刑 法官:有違善良風俗
〈解說:張貴閔律師〉
新 聞:
雲林縣褒忠鄉陳姓男子與已婚女子通姦,偷情被女子夫婿活逮,在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雙方調解達成陳姓男子在市場下跪,並送檳榔香菸給女子夫家,該洗門風事件因媒體的報導,引起社會熱烈討論。
「洗門風」在古代主要是約束女性貞操,算是道德制裁手段,後來被沿用,只要做錯事不論通姦或誹謗別人,就要公開受罰、道歉之意。民俗專家指出,洗門風演變至今,就是一方做錯事,另一方要求公開道歉,要公開受罰昭告世人。
雖然雙方當事人是經過調解,同意以跪地道歉方式和解,雙方私下契約已生效,但調解案要送法院審查,法界人士認為,法官可能不予核准。
法律教室:
該項「履約的懲罰」執行過程中有幾位從中調解的人作見證,但調解案還未完成法定程序就已經執行,明顯有先斬後奏的嫌疑,罰人跪大街如動私刑,違反善良風俗,是現在代律所不容許的。
此種傳統的道德制裁手段,因違反公序良俗、人性尊嚴,其適法性大受爭議,雲林地院法官表示:「法治時代如果做這個約定,這個約定違反善良風俗,那如果說一般人都這樣處理,就沒有制定法律的必要了。」同時表示罰人跪在大街上,這種傳統道德制裁手段,等於是對當事人動用私刑,在現代法律已不容許。
到目前為止,雙方並沒有簽和解書,如果法官不核定這起和解案,則該案將會失效。
資料來源 : 法學補給站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6616
「洗門風」捍名譽 最早起源於宋朝
雲林和高雄接連發生「洗門風」事件,究竟典故從哪兒來?
民俗專家說,「洗門風」起源於宋朝,雖然是不成文的規定,但也是早期社會道德制裁的手段,專門懲罰毀婚、破壞名譽的人,方法除了下跪、送東西吃,也有私底下送錢,只是6百年後,明明已經有法律,卻還有人沿用這樣的私刑。
民俗專家邱永通:「未婚未嫁就後悔的,覺得尊嚴受到侮辱,所以才有『洗門風』習俗,必須在門口貼紅簾,退回下聘禮金。」
民俗專家說,洗門風最早從宋朝開始,從毀婚慢慢延伸,變成凡是做錯事的人,就要以公開或不公開的方式,向另外一方道歉。邱永通:「公開的,除了討回面子外,還有點羞辱的意味在,傳統社會是不公開的,要給被害者一個道歉的誠意。」
洗門風雖然是古代社會不成文的規定,但方法卻很多,包括在市場下跪、罰站廟口或者是演野台戲,甚至有人想低調一些,就私底下包紅包,只不過現在已經是法治社會,動不動就用「洗門風」來制裁別人,反而像是動用私刑。
洗門風
洗門風為台灣早期農業社會的道德制裁手段,其作為專門懲罰破壞婚姻或名譽的人。洗門風執行時機,在於犯惡行者於自認做錯後,為了表示公開道歉賠罪,以送金條、辦桌請客、或是到對方家裡清洗門楣方式來要求對方不予追究。其中,洗門風即正是「清洗門楣」。
源自中國南方,隨漢移民來台的該閩南習俗,通常牽涉事情與婦女貞操相關,據說最早是婚嫁男方在發現新婦非處女後,要求女方娘家所作的賠償行為方式,後來衍伸至對於通姦者的懲罰;該懲罰與今恢復名譽的登報導歉類似。
資料來源 : 維基百科
有關洗門風的看法
過去傳統社會,因為個人過失,造成對方名譽損失或傷害,尤其是男女之間越矩行為,為了彌補所作的行為都可以叫做『洗門風』,對方怎麼懲罰就照著辦;民俗專家說,「洗門風」是早期台灣社會一種道德制裁的手段,專門懲罰破壞婚姻和名譽的人,但事後不能追究責任。
『洗門風』的方法可有很多種:從最基本:
「請菸」或是請全村的人「吃檳榔」、「包紅包」、「辦桌」或是「換廟宇門檻」刻上自己名字,讓千人踩、萬人跨,都是種方法,但如果犯下嚴重傷害對方,尤其是發生通姦時,就得要請戲團公演,甚至還要在戲棚上貼上紅布條寫著,「某人與何人的妻子通姦,謹此公開致歉。」民俗專家黃文博還表示,「比較嚴重的,就是請戲,在廟前請布袋戲來向被害人道歉。」;用『公開方式』告訴大家「我錯了!! 」,就是所謂的『洗門風』,傳統做法,如同現今法律上的回復名譽,就是要滿足。
而民間看法兩極:
「洗門風」雖讓犯錯者,逃離「法律」的制裁與「賠償金」問題;過失者可能忽略了所做的「洗門風」舉動,已讓街頭巷尾(甚至媒體,延伸到全國),都知道其所犯之過失;那可會讓自己與家人「丟盡了臉」,受輿論的「批評」,而抬不起頭來;所受的傷害面也將是延伸地。
若讓受害者,看到了自己「認錯」的誠意面,彼此所受的傷害,也會因此減小。(對方接受了自己的認錯)
民俗專家指出,「洗門風」源自早期社會重視女生貞操,如果女子嫁人,被發現不是處女,除了要坐轎回娘家,女方家要準備金紙、鞭炮和蠟燭到男方家洗門風,表示道歉。
演變到現在,就是一方做錯事,另一方要求公開道歉,不論通姦、偷竊或者毀謗別人,都要公開受罰昭告世人。
最近雲林發生的這起男子通姦在市場被罰公開道歉的事件,經過媒體披露之後,引起社會熱烈討論,除了「洗門風」的習俗之外,適法性也引起爭議。
雖然雙方當事人是經過調解之後,同意以跪地道歉方式和解,雙方私下契約已經生效,但調解案要送法院審查,法界人士認為,當事人跪在菜市場,顯然違反善良風俗,也如同動用私刑,明顯於法不容,法官是否會核定,仍要進一步研究。
地方法院庭長紀文勝表示:
調解案的成立必須考慮「適法」、「確定」、「可能」三個問題,雙方當事人都同意以跪地洗門風方式和解,而且都已執行,確定與可能都已成立,剩下來就是適法的問題。
適法性就是考量是否符合「公序良俗、人性尊嚴」,時代已經不同,以前可以遊街示眾;但現在不行,主要就是考量人性尊嚴問題。
調解案內容如先提報到法院,法官可能會不准,問題是和解條件已先執行,有點「先斬後奏」的味道。
調解成立的和解案件,必須送法院核定,若法官未核定,和解即失效。
新聞關鍵詞—洗門風
可追溯至宋朝時期閩南地區的洗門風習俗,乃「清洗門楣」之意,為早期農業社會民俗道德制裁手段,源於婚姻關係如未婚先悔;另有一說為約束女子貞操的作法,如新嫁娘非處子。發生類似毀壞婚姻之情事,男方得以要求女方家族以洗門風方式進行賠償。後延伸為專門用以懲罰破壞婚姻或名譽之人。犯行者認錯後,以送禮、辦桌或至對方家中清洗門楣以示公開道歉。
本次因引發「洗門風」議題之新聞事件,今年七月發生於雲林縣四湖地區,外籍配偶阿珠,疑似因與同村吳姓男性言語上誤會,引發誣指對方性騷擾風波。在男子與公公等要求下,連續數天站在男子家門外,以檳榔、香菸等「洗門風」公開示眾道歉。電子與平面媒體連續數天爭相報導。最後,阿珠獲七千元「贍養費」結束婚姻關係,待居留權到期後返回家鄉。
板主 :
”洗門風(se2 bng5 hong1)”,即个民俗名詞,因為社會新聞事件,煞變做即一年來上流行的名詞用語...
只要有人做毋著代誌,攏會當聽著有人講 : ”去洗門風啦!”
在戲劇內底啦...政治事件啦...連奧運台灣棒球隊輸予中國隊...攏有人要求愛洗門風。
其實”洗門風”即个名詞,本人過去並毋捌聽過,但是早期的台灣人,確實真重門風...
門風代表一个家族个家教佮名聲,若是有人做出”敗害門風(pai7 hai7 bng5 hong1)”的代誌,不但是家族的罪人,嘛是對不起祖先的不肖子弟。
放棄家己母語文化的不肖子弟,無定嘛是應該愛去”洗門風”...
中國真正嘛有”洗門風”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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