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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汕方言是粵東閩南方言的別稱,亦稱潮州話、潮汕話,也有叫汕頭話的。它屬於閩方言中的閩南次方言,分布在粵東的汕頭市、潮州市、揭陽市大部分地區,人口約1000萬左右。潮籍港、澳、台同胞及在海外的潮籍華僑、華人,為數也近千萬。


潮汕方言既是廣東省境內三大方言(粵、客家、閩)之一,也是在海內外漢語方言學界很有影響的閩南次方言之一,與台灣話、廈門話、泉州話、海南話齊名。至1996年底,據不完全統計,潮汕方言的字典、詞典等工具書竟有20余種之多(再版或易社重版不計),發行量估計在200萬冊左右。出版的學術專著有10多部,發表的論文有100多篇。林倫倫的《潮汕方言語法研究》和施其生的《汕頭方言語法研究》都是國家社會科學研究基金項目,前者還憑此項目的科研成果而榮獲中國社會科學院青年語言學家獎。
  
  
那麼,為什麼潮汕方言有如此重要的研究價值,能深受眾多的專家學者的青睞呢?
  
  
首先,潮汕方言保留了兩漢六朝時期的不少語音特點,甚至保留了秦漢以前的一些語音遺跡。而它所保留的這些古漢語語音的特點,是古漢語的活化石,是研究漢語語音史的寶貴材料,同時也是解開許多兄弟方言語音特點之謎的寶貴材料。根據研究,潮汕方言的語音在如此下方面有重要的研究價值:
  
  
一、 聲母方面
   1、 舌頭舌上不分,可證清代學者錢大昕"古無舌上音"之說。
   2、 輕重唇音不分,可證錢大昕"古無輕唇音"之說。
   3、 喻三紐字與匣紐字混讀,可證"喻三歸匣"之說。
   4、 曉匣母字讀見溪,可證"曉匣歸見溪群"之說。
  

二、 韻母方面:
   1、 歌韻字的主要元音念[a],可證《切韻》時代歌韻字還念[a],宋代以後才變為[o]。
   2、 支韻部分b類字讀合口音[ue]韻母,可以證明中古重紐a、b兩類確有差別,而且b類字有讀為唇化音聲母(例如[pw-]等)的可能。
3、 某些脂韻字讀為[ai]韻母,反映了本韻在中古以前並不讀[i],而是接近於[a]類元音的[]或[e]。同時,也為"古無介音"之說提供了佐證。
   4、 佳韻字沒有[i]韻尾,表現了南北朝以前佳韻字還沒有產生[i]韻尾的情況。
   5、 模韻字讀為[o],證明後代的[u]是由[o]變來的。
   6、 魚、虞韻字讀音有別:魚韻字讀[]為主,虞韻字讀[u]為主,反映了南北朝時期魚、虞有別的情況。
   7、 陽韻字主要元音為[o],可證《切韻》時代陽韻主要元音是[o]。
   8、 山、刪兩韻讀音有別:山韻字白讀為[],而刪韻字絕無此種讀法,可證魏晉隋唐時代山、刪兩韻讀音不同。
   9、 覃韻個別字的主要元音為圓唇(如"蠶"字音[ts ],暗示了覃、談兩韻主要元音之別:覃韻可能是個圓唇的[],而談韻可能是個不圓唇的[a]。
   10、 四等韻字不帶[-i-]介音,可作為古四等韻無[-i-]介音的佐證。
  

三、 聲調方面
   1、 四聲各分陰陽,可能與唐代某些方言的實際情況相同。
   2、 入聲獨立,可證古人把入聲作為獨立的聲調的合理性。
   3、 陽(濁)上調字不變去聲,證明《切韻》把這些字歸為上聲是可靠的。
  



另外,潮汕方言語音的某些特點跟其他兄弟方言比較起來,對漢語方言某些特點的成因的研究也大有裨益。

例如:
  

1、 潮汕方言中有豐富的鼻化韻母,而粵西的雷州閩語卻有很多陽韻字讀歸陰聲韻。比較研究的結果發現:雷州閩語的陽韻轉陰是由於鼻音韻尾丟失所致;而鼻音韻尾的丟失,則是經過了鼻化階段之後才發生的。這條規律也許是漢語方言的普遍規律。
  

2、 潮汕方言保留入聲,而且有一個處於弱化狀態的喉塞音韻尾。而雷州閩語中有不少古入聲字已脫落了入聲韻尾而念為陰聲韻母。兩相比較,發現雷州閩語脫落了入聲韻尾的這些字,在潮汕方言中也正是讀喉塞音韻尾[h]的那些字。

可證漢語入聲韻尾的脫落(入聲的消失)是有階段性的,不可能在某年某月某日便"畢其功於一役",完成了這個歷史性的轉變。這對於研究漢語入聲消失問題是一個很好的啟發材料:企圖斷定漢語入聲在某一個很短的年代消失是很困難的。
  



其次,潮汕方言詞彙中,保留了大量不同時代、不同歷史層次的古漢語詞語。這些特殊詞語在漢語詞彙史、語法史、古文獻的整理,特別是注釋、箋疏方面作用尤其重要。在潮汕方言中常用的某個詞語,在北方方言中也許已經消失了。而在文獻中看到它時,北方的讀者會視為疑難詞語而加以猜測,而潮汕方言的讀者會覺得這簡直太容易了。因而,不少漢語史或訓詁學的著名專家都強調方言在訓詁、漢語史研究上的重要性。潮汕方言所保留的不同歷史層次的古語詞,便具有活化石的價值,可以成為"考釋古詞古義的活依據"。

例如:
  

1、元雜劇《渭塘奇遇》二:"(酒保白:)更有那五味俱全爐燒的肥鵝,八寶鑲就蒸熟的腯雞。"腯"字少見,陸澹安《戲曲詞語彙釋》以為"腯雞"是閹過的雞。但從古籍其它用例和潮汕方言看來,陸說不妥。《左傳.桓公六年》:"吾牲牷肥腯。"晉.杜預注:"腯,肥也。"《太平廣記》卷四二九引《廣異記》:“(張魚舟)走出,見一野豕腯甚,幾三百斤。”其實,“腯”即肥也。元雜劇“肥鵝”與“腯雞”互文見義。再以潮汕方言證之,也然。“腯”字今潮汕方言讀為[t'u 5],"肥腯"指胖墩墩。古義指動物,後及人。潮汕方言保留了古義,正好作為“腯”釋為“肥”的活證據。   
  

2、《古小說鉤沉.裴子語林》:“謝萬就安乞裘,雲:'畏寒。'答曰:'君妄語,正欲以為豪具耳!若畏寒,無復勝綿者。'”此例中的“正”字有些注家誤為“正要”,其實是“只是”、“只不過”的意思。同書有另一用例:“(孟業肥甚,武帝欲稱其重。)業入見,武帝曰:'朕欲試自稱有幾斤。'業答曰:'陛下正是欲稱臣耳,無煩復勞聖躬。'"其中"正"也是"只不過"、"僅僅"之意。"正",有些用例寫作"政",《古小說鉤沉.冥祥記》:"問五人:'有幾人來?'答曰:'政一人耳。'" "政一人耳",即意為"只一人而已"。

潮汕方言今正以"正"為"只",如說:"伊正十五歲定(他只有十五歲)。" "正來三人定(只來了三個人)。"
  

3、《論語.鄉黨》"沽酒市脯不食"句,有些訓詁學家多以為"食"只對"脯"而言。如譚世勳說:"古人認為酒不能食,《論語》'沽酒市脯不食'的酒是因脯而言食。"其實,古代是有"食酒"之說法的。如《漢書.于定傳》:"餘病痞不能食酒,至是醉焉。"而且,"食酒"之說,至今還活生生地存在於閩南方言之中。如果訓詁學家是潮汕人(或閩南人),我想,是不會產生上述的錯誤的。
  

4、丈夫,《辭源》(商務印書館1983年修訂版)釋為"成年男子的通稱",並引《?梁傳》及《晏子春秋》例為書證,可通。但證之其他用例和方言,此釋義乃是以偏概全。《國語.越語》上雲:"生丈夫,二壺酒,一犬;生女子,二壺酒,一豚。"《素問.上古天真論》:"一女子七歲腎盛,齒更發長……;丈夫八歲腎氣實,發長齒更。"此兩例中的"丈夫"指嬰兒和兒童,決非成年男子。

今潮汕方言稱男子為[ta53pou33],其實"丈夫"的古音便與此音相近。生男子,潮汕方言也說"生丈夫",與《國語》之例百分之百相同,可證《辭源》之偏漏。
  

5、 晝,《辭源》列有三個義項:(1)白天;(2)春秋齊邑名;(3)姓。但按此三義,無漢讀通下面兩例:《左傳.昭西元年》:"君子有四時:朝以聽政,晝以訪問,夕以修令,夜以安身。"又《國語.魯語》下:"士朝而受業,晝而講貫,夕而習復,夜而計過。

"其實,從例子中不難理解,"晝"置于“朝”、“夕”之中間,乃“中午”之意。朝、晝、夕、晚,便是今天的早、午、晚、夜。再證之潮汕方言,"晝"白讀音為[tau213],"日晝"、"對晝"、"當晝",便都是中午之意,與古義完全吻合。
 



綜上所述,潮汕方言在語音上和詞彙上都具有特點,在漢語史研究上具有重要的學術價值,很值得繼續深入研究下去。


作者:林倫倫 單位:汕頭大學潮汕文化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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