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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南語本字的問題在十多年前母語運動興起時常常被提出來討論。當時洪惟仁(1992)在《台語文學與台語文字》中指出閩南語只有5%的詞素寫不出漢字,其他一般認為沒有有音無字的詞素,是因為語音變遷,文讀和白話差太遠,或是本字已被遺忘。
不過因為語言環境變遷﹝華語的強勢競爭﹞、1980年代末的社會情況,以及自70年代左右開始的鄉土文學運動﹝請留意這些創作者的語言背景﹞,加上本字的追尋需要投入極大的人力與時間,推廣與使用更花時間。所以我覺得當時參與母語運動的學者都不堅持要找出每個詞素的本字,而是在尊重已經有人使用的字﹝行話叫「俗字」﹞的原則上,對漢字選用的原則提出一些規範。如果要說傳統,這些漢字選用的原則應該可以歸到「歌仔冊」的通俗文學傳統。
以下是去年寫報告時整理出來的漢字選用原則,包括洪惟仁、鄭良偉、許極燉。不過許極燉的原則沒有明確的順序,鄭良偉的有模糊的順序,但是沒有明確的標準。只有洪惟仁的有明確的順序和標準,不過很難懂。
許極燉在《台語文字化的方向》(1992)中提到閩南語文字化的原則:
漢字
一、音義兼備優先採用
二、訓義與諧音應優先選用訓讀的字
三、四種原則性項目
1. 傳統性:尊重傳統的用法,以免後人不懂
2. 系統性:六書的原則,部首的意義和其代表的屬性
3. 通俗易解性:簡單好用為原則,如去「儂」選「人」
4. 汰舊創新性:[不要用死字]
羅馬字
翻譯、注音、寫外來詞、象聲詞、擬態詞、無漢字詞用
因為許極燉的原則沒有明確的順序,而且和以下洪惟仁和鄭良偉的原則沒有很大的關連,以下就不討論許極燉的了。
再來是洪惟仁的《台語文學與台語文字》中提到(1992):
﹝其實這些原則最先見於洪惟仁的《台灣禮俗語典》(1986)﹞
一、盡量尊重俗字:俗字指閩南獨創的土字或漢字在閩南的獨特用法。
只要合聲韻學和訓詁學,就用。
二、俗字不可用的用正字:俗字易混淆或不和聲韻的情況就用正字。
[註:「正字」指的是聲、韻、調都合乎演變規則的字]
三、無正字用準正字[註:「準正字」指的是從文獻找到音、義條件相近,
但一部分不合音變﹝也就是聲調變化﹞規則]
四、連準正字都找不到,斟酌採用同源字
依照姚榮松在〈閩南語的漢字〉(1996)一文的歸納,以上二、三、四條選出來的字都算本字。
五、連同源字都揣無,只好借用同音字
六、無字通借,從俗採用義借字
鄭良偉則在《走向標準化的台灣話文》(1989)中的〈台語裡的訓用字〉提出他的原則
原則:系統性、連貫性、通用性、標準性、易解性
方法:
一、盡量選用某詞的本字,但是
a. 若有通用性很高的字不在此限
b. 本字另有用途,容易引起混亂時,另選字﹝此為一漢字代表兩詞也﹞
二、無明確本字,或是本字的「連貫性」不強,就利用假借、諧聲、訓用另外選字,但
a. 儘可能避免可能引起混亂的字
b. 儘可能選有通用性的字
c. 儘可能避免創造新字
基本上洪惟仁的第一條和鄭良偉的1a都尊重當時已經通用的俗字,但是洪惟仁認為聲韻和訓詁的原則不能違反,否則會打亂閩南語的聲韻系統。而鄭良偉則不大在意聲韻的系統性,所以他可以接受用假借﹝同語言或不同語言,如華語,的同音字﹞、諧聲﹝類似假借﹞、訓用﹝借其他語言中的同義詞,目前一般來說從華語借﹞來選漢字。
這兩者的差別在於洪惟仁的原則,聲韻比字義優先,所以他到最後一條才允許義借字﹝就是訓用字﹞。而鄭良偉的原則中,字義比聲韻優先。從1b就可看出在本字的字義已經和要表達的意思相違時,本字也可以拋棄。當時鄭良偉和洪惟仁兩人對各自提出的原則互有批評,也互相提出了對方的缺點。
洪惟仁的原則的缺點在於「難以入門」,如果對聲韻和訓詁沒有深入的研究,在寫作時可能會翻字典翻到瘋掉。而且,有沒有一本可靠的字典還是個問題。然後用洪惟仁的原則寫出的文章,一般人可能不大容易理解,也要翻字典。但是鄭良偉的缺點在於注重字義結果容易造成訓用氾濫,一個閩南語詞素可能會對應到很多個不同的漢字。而且使用者的語言背景也會影響到訓用漢字的選擇,對閩南語的聲韻、訓詁不熟悉的使用者也可能因不曉本字而逕用訓用字。另一方面一個漢字也可能會對應到很多不同的閩南語讀音,最後會變得比日文的音讀/訓讀更混亂。再者,如果從華語借來的訓用字充滿整篇文章,看起來幾乎和華語文章一樣時,還需要費心建立閩南語的文學嗎?雖然這個問題有點教條,但也是鄭良偉的原則得面對的問題。而鄭良偉自己的文章﹝如上述那本《走向標準化的台灣話文》﹞,除了虛詞和一點點明顯有閩南語特色的詞以外,我覺得和華語文章無異。﹝小八卦一下,其實鄭良偉是教會羅馬字的提倡者之一﹞
話又說回來,閩南語的本字難以追尋,洪惟仁和鄭良偉的原則又有難以入門或訓用字氾濫,打亂聲韻系統的問題。加上可靠的字典難求,大多用漢字表達的閩南語都另外依照一套自然生成的原則來選字。鄭良偉同樣在〈台語的訓用字〉一文中提出他的觀察:
1.語言專家傾向用「形聲」、「轉注」:選典籍內有根據的本字
2.高教育但非語言專家傾向用「訓用」:用字反應各時代的教育背景;連橫反映漢文背景;台日大辭典反映日文漢字的用法、黃春明反映國語白話文。
3. 一般大眾傾向用「假借」:較無時代差別,以發音為基礎。但前後不一定一致
語言專家畢竟是少數,而近六十年來教育普及,還有華語導入,2 和 3 的界線變得比較不明顯。可是訓用的意思和假借的語音大多來自華語,讀者大多也通曉華語,這樣,不是又要回到剛剛提過的「鄭良偉困境」:如果閩南語文和華語文幾乎一樣,還需要費心建立閩南語的文學嗎?
當然,只要閩南語文學的推行者有熱血,閩南語文學的建立還是會有進展,「需不需要」、「值不值得」等問題在熱血面前都是不問自明的。只是面對華語的強勢競爭,還有對「台灣文學」的定義與詮釋,「閩南語文學」或是「文字化的閩南語」,能不能維持它文字上的獨特性﹝和華語文有差別﹞,還有社會上的功能性﹝不管是對象不同還是用途不同﹞都是閩南語的文字要面對的挑戰。
﹝不過我覺得閩南語在大眾領域競爭過華語的機率接近0%,而維持小眾的使用又可能不讓對閩南語文字話投入心力的工作者滿意,這好像也是另一個困境﹞
參考書目
洪惟仁. (1986). 台灣禮俗語典. 台北:自立晚報.
洪惟仁. (1992). 台語文學與台語文字. 台北:前衛.
姚榮松. (1996). 閩南語的漢字. In 「台灣閩南語概論」講授資料彙編. 台北:台灣語文學會.
許極燉. (1992). 台語文字化的方向. 台北:自立晚報.
鄭良偉. (1989). 台語裡的訓用字. In 走向標準化的台灣話文. 台北:自立晚報.
資料來源: http://mt.leafportal.org/archives/001283.html
不過因為語言環境變遷﹝華語的強勢競爭﹞、1980年代末的社會情況,以及自70年代左右開始的鄉土文學運動﹝請留意這些創作者的語言背景﹞,加上本字的追尋需要投入極大的人力與時間,推廣與使用更花時間。所以我覺得當時參與母語運動的學者都不堅持要找出每個詞素的本字,而是在尊重已經有人使用的字﹝行話叫「俗字」﹞的原則上,對漢字選用的原則提出一些規範。如果要說傳統,這些漢字選用的原則應該可以歸到「歌仔冊」的通俗文學傳統。
以下是去年寫報告時整理出來的漢字選用原則,包括洪惟仁、鄭良偉、許極燉。不過許極燉的原則沒有明確的順序,鄭良偉的有模糊的順序,但是沒有明確的標準。只有洪惟仁的有明確的順序和標準,不過很難懂。
許極燉在《台語文字化的方向》(1992)中提到閩南語文字化的原則:
漢字
一、音義兼備優先採用
二、訓義與諧音應優先選用訓讀的字
三、四種原則性項目
1. 傳統性:尊重傳統的用法,以免後人不懂
2. 系統性:六書的原則,部首的意義和其代表的屬性
3. 通俗易解性:簡單好用為原則,如去「儂」選「人」
4. 汰舊創新性:[不要用死字]
羅馬字
翻譯、注音、寫外來詞、象聲詞、擬態詞、無漢字詞用
因為許極燉的原則沒有明確的順序,而且和以下洪惟仁和鄭良偉的原則沒有很大的關連,以下就不討論許極燉的了。
再來是洪惟仁的《台語文學與台語文字》中提到(1992):
﹝其實這些原則最先見於洪惟仁的《台灣禮俗語典》(1986)﹞
一、盡量尊重俗字:俗字指閩南獨創的土字或漢字在閩南的獨特用法。
只要合聲韻學和訓詁學,就用。
二、俗字不可用的用正字:俗字易混淆或不和聲韻的情況就用正字。
[註:「正字」指的是聲、韻、調都合乎演變規則的字]
三、無正字用準正字[註:「準正字」指的是從文獻找到音、義條件相近,
但一部分不合音變﹝也就是聲調變化﹞規則]
四、連準正字都找不到,斟酌採用同源字
依照姚榮松在〈閩南語的漢字〉(1996)一文的歸納,以上二、三、四條選出來的字都算本字。
五、連同源字都揣無,只好借用同音字
六、無字通借,從俗採用義借字
鄭良偉則在《走向標準化的台灣話文》(1989)中的〈台語裡的訓用字〉提出他的原則
原則:系統性、連貫性、通用性、標準性、易解性
方法:
一、盡量選用某詞的本字,但是
a. 若有通用性很高的字不在此限
b. 本字另有用途,容易引起混亂時,另選字﹝此為一漢字代表兩詞也﹞
二、無明確本字,或是本字的「連貫性」不強,就利用假借、諧聲、訓用另外選字,但
a. 儘可能避免可能引起混亂的字
b. 儘可能選有通用性的字
c. 儘可能避免創造新字
基本上洪惟仁的第一條和鄭良偉的1a都尊重當時已經通用的俗字,但是洪惟仁認為聲韻和訓詁的原則不能違反,否則會打亂閩南語的聲韻系統。而鄭良偉則不大在意聲韻的系統性,所以他可以接受用假借﹝同語言或不同語言,如華語,的同音字﹞、諧聲﹝類似假借﹞、訓用﹝借其他語言中的同義詞,目前一般來說從華語借﹞來選漢字。
這兩者的差別在於洪惟仁的原則,聲韻比字義優先,所以他到最後一條才允許義借字﹝就是訓用字﹞。而鄭良偉的原則中,字義比聲韻優先。從1b就可看出在本字的字義已經和要表達的意思相違時,本字也可以拋棄。當時鄭良偉和洪惟仁兩人對各自提出的原則互有批評,也互相提出了對方的缺點。
洪惟仁的原則的缺點在於「難以入門」,如果對聲韻和訓詁沒有深入的研究,在寫作時可能會翻字典翻到瘋掉。而且,有沒有一本可靠的字典還是個問題。然後用洪惟仁的原則寫出的文章,一般人可能不大容易理解,也要翻字典。但是鄭良偉的缺點在於注重字義結果容易造成訓用氾濫,一個閩南語詞素可能會對應到很多個不同的漢字。而且使用者的語言背景也會影響到訓用漢字的選擇,對閩南語的聲韻、訓詁不熟悉的使用者也可能因不曉本字而逕用訓用字。另一方面一個漢字也可能會對應到很多不同的閩南語讀音,最後會變得比日文的音讀/訓讀更混亂。再者,如果從華語借來的訓用字充滿整篇文章,看起來幾乎和華語文章一樣時,還需要費心建立閩南語的文學嗎?雖然這個問題有點教條,但也是鄭良偉的原則得面對的問題。而鄭良偉自己的文章﹝如上述那本《走向標準化的台灣話文》﹞,除了虛詞和一點點明顯有閩南語特色的詞以外,我覺得和華語文章無異。﹝小八卦一下,其實鄭良偉是教會羅馬字的提倡者之一﹞
話又說回來,閩南語的本字難以追尋,洪惟仁和鄭良偉的原則又有難以入門或訓用字氾濫,打亂聲韻系統的問題。加上可靠的字典難求,大多用漢字表達的閩南語都另外依照一套自然生成的原則來選字。鄭良偉同樣在〈台語的訓用字〉一文中提出他的觀察:
1.語言專家傾向用「形聲」、「轉注」:選典籍內有根據的本字
2.高教育但非語言專家傾向用「訓用」:用字反應各時代的教育背景;連橫反映漢文背景;台日大辭典反映日文漢字的用法、黃春明反映國語白話文。
3. 一般大眾傾向用「假借」:較無時代差別,以發音為基礎。但前後不一定一致
語言專家畢竟是少數,而近六十年來教育普及,還有華語導入,2 和 3 的界線變得比較不明顯。可是訓用的意思和假借的語音大多來自華語,讀者大多也通曉華語,這樣,不是又要回到剛剛提過的「鄭良偉困境」:如果閩南語文和華語文幾乎一樣,還需要費心建立閩南語的文學嗎?
當然,只要閩南語文學的推行者有熱血,閩南語文學的建立還是會有進展,「需不需要」、「值不值得」等問題在熱血面前都是不問自明的。只是面對華語的強勢競爭,還有對「台灣文學」的定義與詮釋,「閩南語文學」或是「文字化的閩南語」,能不能維持它文字上的獨特性﹝和華語文有差別﹞,還有社會上的功能性﹝不管是對象不同還是用途不同﹞都是閩南語的文字要面對的挑戰。
﹝不過我覺得閩南語在大眾領域競爭過華語的機率接近0%,而維持小眾的使用又可能不讓對閩南語文字話投入心力的工作者滿意,這好像也是另一個困境﹞
參考書目
洪惟仁. (1986). 台灣禮俗語典. 台北:自立晚報.
洪惟仁. (1992). 台語文學與台語文字. 台北:前衛.
姚榮松. (1996). 閩南語的漢字. In 「台灣閩南語概論」講授資料彙編. 台北:台灣語文學會.
許極燉. (1992). 台語文字化的方向. 台北:自立晚報.
鄭良偉. (1989). 台語裡的訓用字. In 走向標準化的台灣話文. 台北:自立晚報.
資料來源: http://mt.leafportal.org/archives/0012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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