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孔子是中國歷史上偉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尤其是在儒家思想被封建社會封為正統治後,他就一直被奉為“聖人”、“素王”,倍受推崇。如果“野合”是一種強  姦行為,而顏氏又恥之,很難想像還會到尼丘去祈禱神靈賜生兒子。




      孔子是中國歷史上偉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尤其是在儒家思想被封建社會封為正統治後,他就一直被奉為“聖人”、“素王”,倍受推崇。古語雲:天不生仲尼,萬古如長夜。然而孔子的身世是一個難解的歷史之謎,歷來說法頗多:有說他出生於屠夫之家的;有說他父親是魯國小官吏的;更有人說他根本沒有父親,他是母親郊遊時踩到巨人的腳印感應而孕才得以出生的。總之,隨著孔子由普通人變成“聖人”,他的身世也逐漸變得高貴起來。

  然而,目前較為正統的觀點是孔子系“野合而生”。《史記?孔子世家》記載:“叔梁紇與顏氏女野合而生孔子。”叔梁紇便是孔子的父親(叔梁為字,紇為名),“野合”指男女關係者,即“野外交合”之意。孔子名丘,字仲尼。《史記?孔子世家》記載:“(孔子)生而首上圩頂,故名曰丘雲。”“圩”乃是凹陷之意;“丘”則是小山、土堆,是凸起之地,兩字含義恰恰相反。尼丘即是顏氏與叔梁紇的野合之地,因此顏氏求子去尼丘祈禱,生子也取名尼、丘。這似乎可以作為“野外交合”說的一個佐證。但是既然孔子父母是夫妻,那麼他們必然有自己的家,何必跑到野外的尼丘山的荒地去“野合”呢,有關這個問題,倒有不少說法。

  據《孔子家語》記載,叔梁紇是當時魯國有名的武士,建立過兩次戰功,曾任陬邑大夫。叔梁紇先娶了魯國的施氏,生了九個女兒,但是沒有兒子。在男尊女卑的社會,沒有兒子是備受歧視的。於是叔梁紇又納了一名小妾,生了一個兒子,取名孟皮。但是孟皮的腿殘廢又娶妾,生一子,取名伯尼,又稱孟皮。孟皮腳有毛病,叔梁紇很不滿意,於是又娶顏徵在。當時叔梁紇已66歲,顏徵在還不到20歲。然而老夫少妻,在春秋時期是不合禮儀的婚配,因為孔子之父叔梁紇年老而母親顏徵年少,故兩人結合不合禮儀。司馬貞《史記索引》就說:“今此雲野合者,蓋謂梁紇老而徵年少,非當壯室初笄之禮,故雲野合,謂不合禮儀。”沒有辦法,他們二人雖然是夫妻,只能去“野外交合”。

  張守節《史記正義》這樣解釋《史記》的“野合”之說:“男八月生齒,八歲毀齒,二八十六陽道通,八八六十四陽道絕。女七月生齒,七歲毀齒,二七十四陰道通,七七四十九陰道絕。婚姻過此者皆為野合”。顏徵在與叔梁紇結婚時,叔梁紇已在六十四歲以上,而顏徵在還年輕,因為歲數不相當,所以叫“野合”。在古代,“野合”並非像現在這樣被人嗤之以鼻,相反,它是一種吉祥、美好而神聖的象徵。所以在墓磚、岩畫、繪畫、雕刻中常有“野合圖”。野合之風沿襲甚久,《後漢書?鮮卑傳》載:“此春季大會,洗樂水上,飲宴畢,然後婚配”。


       此處“婚配”即性交。現代學者從婚姻制度考察,認為孔子所處的時代對偶婚盛行,而男子又處於當家作主的地位,所以每當花好月圓之夜,許多男女就會聚集到一定的地點,唱歌跳舞,以至幽會。《左傳?定公十年》記載齊魯在祝其會盟,齊侯宴請魯公,孔子對梁邱據辭謝說:“犧象不出門,嘉樂不野合……是棄禮也。”這裡的“野合”,是在野外宴享、奏樂的意思。那時的“野外交合”,並非像現在偷偷摸摸,唯恐被別人知道,而是一種光明正大的事情。至於狂歡的場所,《墨子?明鬼》記載:“燕之有祖(通“沮”),當齊之社稷,宋之有桑林,楚之有雲夢,此男女之所屬而觀也。”沮澤、桑林、雲夢,就是當時的人們野合的好去處。

  只是到了秦朝,這種風俗才被禁止。秦始皇二十八年封禪泰山時專門刻石為戒:“貴賤分明,男女理順,慎遵職事。”三十七年,又在會稽刻石警告:“有子而嫁,倍死不貞。防隔內外,禁止淫逸,男女?誠。夫為寄?,殺之無罪,男秉義程。妻為逃嫁,子不得母,咸化廉清……”秦朝的律令對後世的婚姻制度起了重大的作用,野合之風才漸次改正。

  還有一種觀點認為,孔子的“野合而生”是強姦的結果。“所謂野合,只能是指這位少女(按:指孔子的母親顏徵在)在野外被老奴隸主叔梁紇強姦,迫使她懷孕而生下孔子”。蔡尚思就是這一觀點的堅定論者,他認為根據有二:一是《史記》所載孔母顏徵在十分忌諱孔子父墓之所在,在生前從沒告訴過孔子是誰的兒子,因此孔子才不知道其父叔梁紇葬在那裡。而孔子的母親為什麼要這樣呢?這就是因為“野合”之事。東漢經學家鄭玄曾雲“孔子之父陬叔梁紇,與顏氏之女處在野合而生孔子。徵在恥焉,不告。”二是《論語?子罕》記載,孔子自稱“吾少也賤,故多能鄙事。”這說明孔子的母親因出身貧寒,其與叔梁紇“野合”而生的孔子又得不到孔氏家族承認,否則作為大夫的兒子,孔子在少年時的生活是不可能貧困的。





資料來源 : 商都網







從司馬遷的『野合而生孔子』再談Johnny Kong殺少正卯




老實說,中國的古書,在於沒有言論自由的世界,尤其是占人口少數會讀書寫字的,都要為統治階級服務,才能出人頭地的想法下,所流傳下來的文字,有多少是可信的?有多少是胡說八道的?實在令人懷疑這幾乎整個long是gay的歷史。不過在這段歷史中,反倒是有個人物的言論,是值得拜讀的,那就是被漢武帝劉徹驐掉生殖器的司馬遷,因為匈奴所俘的李陵說幾句公道話,被判死刑,後以宮刑抵免一死,史記就是他出獄後的歷史大作。


在這邊大作中,有個『孔子世家』,就是記述孔丘的一生,非常值得讀一讀。當中寫得明白『
紇與顔氏女野合而生孔子,禱於尼丘得孔子』,這不用翻譯成白話文,就能明白,雖然後世還有什麼註,什麼疏的,怎麼看就是莫名其妙。說清楚點,就是叔梁紇(孔紇)與孔仲尼當時才18歲的母親顏徵在,在野地裡交合,當時叔梁紇可是六七十歲的老翁,為鄹邑大夫,可是貴族。而『尼丘』可是個山名,是誰在那祈禱?這應該是古代民族的祭典吧?在祭典完,或還沒結束前,就男男女女交合?有的是強的,有的是兩情相悅的,是哪種?也不可考。對部分民族而言,野合好像也很正常,即使在現代,在某些派對中,野合也時有所聞。雖說周王朝是奴隸社會,是會閹割男性奴隸的父系社會,顏氏的社會地位為何?但叔梁紇系出殷商貴族,而殷商民族有不少人認為是母系社會。


司馬遷又云『
丘生而叔梁紇死,葬於防山。防山在魯東,由是孔子疑其父墓處,母諱之也』為什麼孔母顏氏要避諱孔紇的墓地?是不想讓孔仲尼知道生父是誰?什麼樣的單親母親會這樣做?這也難怪,系出殷商貴族的孔仲尼後來會有『吾少也賤,故多能鄙事
』的情境。


而前文所談的以言論治罪,誅殺少正卯一事,這可是在《荀子·宥坐》寫的清清楚楚,荀子可是儒家的。孔仲尼為他的殺人合理化,把政敵徹底的妖魔化,這當然不可能是捏造的:

孔子為魯攝相,朝七日而誅少正卯。門人進問曰∶「夫少正卯, 魯之聞人也,夫子為政而始誅之,得無失乎?」孔子曰∶「居。吾語女其故。人有惡者五,而盜竊不與焉:一曰心達而險,二曰行辟而堅,三曰言偽而辯,四曰記醜而博,五曰順非而澤。此五者有一於人,則不得免於君子之誅,而少正卯兼有之。故居處足以聚徒成群,言談足以飾邪營眾,強足以反是獨立,此小人之桀雄也,不 可不誅也。是以湯誅尹諧,文王誅潘止,周公誅管叔,太公誅華仕,管仲誅付里乙,子產誅鄧析、史付,此七子者,皆異世同心,不可不誅也。」



孔仲尼的五惡就是『
一是內心自由放達而好冒險;二是行為邪僻而堅定;三是說假話而善辯;四是記醜事而四處傳播;五是順從謬誤的論點而滔滔不絕。這五條罪,只要人有一條成立,都免不得要被君子誅殺,而少正卯全都有』!


細細地想,這還真是可怕吧!看倌想,被對手視為「少正卯」的,被這樣的五頂帽子隨意一頂戴上,有什麼難?各位有想到誰?隨手一丟,就很容易中招,什麼言論自由、異議分子,哪有活的空間?中國歷朝歷代皇室崇尚這樣的人,又鮮少批判,該知道原因為何吧?


既然要紀念孔仲尼,尤其是至聖先師的,就要更瞭解他一點,不是嗎?






資料來源 :  Spieler  http://drspieler.blogspot.com/2009/10/johnny-kong.html






野合

野合一詞最早見於《史記·孔子世家》:「紇與顏氏女野合而生孔子」。
此處「野合」的意思,主要有三種解釋﹕

1.中國古代禮儀認為結婚生育的合適年齡,男性應該在16至64歲之間,女性應該14歲至49歲之間。凡是在這個範圍之外的都是不合禮儀的,孔子的父親叔梁紇迎娶顏徵在時已72歲,故稱之為“野合”。 


2.有說顏徵在屬賤民階級,叔梁紇卻是士大夫,迎娶於禮不合,故稱「野合」。
亦有指司馬遷只是說叔梁紇和顏徵在於野外交合(這是一種古代習俗),故稱之「野合」。 


3.現在野合多指在野外性交的行為。



資料來源 : Wikipedia





中國少數民族新婚夫妻性行為的多樣性

瞿明安



(節錄)

在某些少數民族中,新婚夫妻同房是整個婚禮過程中的重要內容,即在新婚夫妻同房之前要象徵性地表演一些與性行為有關的儀式活動。其中有的民族新婚夫妻同房前新郎須詢問新娘的意見,只有得到新娘的允許新郎才能進入洞房與新娘合歡。東北岫岩等地的滿族,行合巹禮之前還有“繞帳求宿”的儀節;新娘在帳中“坐福”,新郎進帳前背著包裹,繞帳3圈,問:“留不留宿啊?”新娘若羞于回答,新郎只好再繞帳3圈,直到答應留宿才能進帳。這段時間,是女孩子最歡樂的時候,她們往往三五結夥,隔帳篷與新郎作對,每當新郎問“留不留宿”時,她們便冒充新娘回答“不留!”新郎只好再繞3圈,十分有趣。常常是兄嫂將女孩子們趕走,新郎才走進帳篷,如天氣暖和,新婚之夜便在帳篷度過,如天氣寒冷,婆母便說“坐一會兒就行,老祖宗知道啦!”新夫婦只要象徵性地坐一會就行了。雲南有些地方的哈尼族支系愛尼人在新婚之夜有一種象徵性合床的習俗。象徵性合床在寨場上舉行。當迎親隊把新娘接進村寨來以後,首先來到寨場上停留片刻,舉行象徵性的合床儀式。送親的人把新娘的行李打開鋪在寨場上,請來新郎,讓新郎與新娘共同在鋪開的行李上躺一會兒。人們唱一陣祝賀歌,然後再送新郎新娘到家裏去舉行婚禮。


       西雙版納地區的傣族,新婚之夜,新郎新娘要陪伴親友,歡歌通宵。不過,—對新人要象徵性的睡一睡,否則會被認為他們的關係不牢固。在有些地方這類象徵性的合床儀式中
,新婚夫妻同房前則要由別人來代替他們的角色。其中有的象徵新婚夫妻在洞房中同房。德宏傣族舉行完招待儀式後,新郎新娘在洞房內共進晚餐,然後由兩位少婦為新郎新娘鋪床,鋪好床以後,兩位少婦一扮男,一扮女,表示夫婦倆,在床上躺一下,並說些吉利的話,之後新郎、新娘才入睡。而有的地方這種合床儀式則象徵新婚夫妻在野外合床

       有些哈尼族地區在領婚的人出發後,新郎由男伴陪同在門外或空場等候,當新娘被領到村邊時,新郎和陪伴新郎的人,便在空場上點起篝火,鋪上席子和被子,表示新郎和新娘在野外象徵性的合床。這種儀式活動從一個特定的角度強化了新婚夫妻性行為的合法性。



有些民族的新婚夫妻並不在洞房中度過新婚之夜,而是選擇那些能夠體現他們爛漫愛情色彩的野外完成夫妻之間的性行為。住在烏蘇里江、黑龍江江濱的某些滿族保留了可以稱為“水上婚”的古俗。婚禮在江畔舉行,族人們歡娛水濱後,一對新人便會駕著小船,到一個僻靜的水灣,渡過他們幸福的“洞房”之夜。在船上一連幾天,才回到屯上。他們進行“水上婚”的水灣岸邊的樹上常掛一個美麗的花圈,人們只要看見這花圈就會繞道而行。瓦爾喀、庫雅拉地方的滿族古婚禮中,通過考驗的新郎即可在族人歡宴後,帶新娘到一幽靜的山洞或如茵的草地,渡過新婚之夜,實際上,那個地方常常是他們定情“野合”的愛情聖地。蒙古族的婚禮別具一格,充滿了詩情畫意,有一種獨特的魅力。


       相傳成吉思汗當政以前,蒙古族青年成婚時,男女雙方騎馬賓士在草原深處,選擇風景秀麗的地方,絆住馬兒,把兩個人的套馬杆子平行地插在地上,用套馬杆上的兩條皮套編成辮子式的花結,事畢,兩個人進行歡娛。這時如果別人靠近,被打死也無罪。之後,雙方各自告訴父母,二人就算正式夫妻了。拉祜族有的地方,結婚當晚新人不能在家過夜,要到山上歇宿,待次日由親友們分頭漫山遍野把他們找回來。新婚夫妻這種充滿爛漫色彩的的性行為
,
使得雙方都對新婚之夜的美好情景留下了難以忘懷的印象。





資料來源 :
http://blog.sina.com.tw/iacmsp/article.php?pbgid=45741&entryid=576649










冷水坑附近景觀 


冷水坑的故事 (資料來源:陽明山國家公園)


   冷水坑位於七星山東麓,介於擎天崗與夢幻湖之間,為山仔后通往擎天崗草原必經之地。全區屬於窪地地形,原是昔日七星山和七股山的熔岩流堰塞而成之湖泊,後因湖水外流乾涸,湖底露出而成今日之景觀。 





「車床族」勝地冷水坑停車場



冷水坑停車場,因為那裡是「適合聊天的地方」,還可以「談論國家大事」,是民族傳統的展現所在。 










板主 :





古早人"野合"有可能是風俗喔!





啊...現代人"野合"聽講是"刺激"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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