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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錢沒錢娶個老婆好過年,許多人趕在農曆春節之前完成終生大事,就生命的成長階段而言,結婚是成長過程非常重要的轉捩點,因此,傳統文化裡有許多關於結婚的禮俗,這些傳統禮俗不少是延續自漢民族文化,但多數人不知道,台灣傳統禮俗也摻雜眾多的平埔族文化,尤其是女子生育及孩子管教方面,平埔族母系社會的觀念,其實一直都與台灣傳統文化緊緊融合在一起。

 

 

 

人生四大樂  今晚小登科

 

台灣文化為海島文化,其起源來自四面八方,在匯聚各方文化當中有一大特點,就是生育與婦女社會地位兩方面,受平埔族文化影響甚遠。台灣早期移民多數來自中國大陸,民間禮俗也跟著移民流傳到台灣,今天我們所熟悉的民間禮俗,主要正是河洛文化與平埔族系統摻雜的結果。

 

平埔族文化最主要與台灣嬰兒出生、婦女懷孕有很大的關係,俗話說:「有唐山公,無唐山媽。」似乎表示唐山來的先民,到台灣之後娶平埔族原住民為妻,從此落地生根成為開台始祖。然而,根據歷史學家的研究,第一代移民多數是同為移民的男女結婚,或者是男性返鄉娶原鄉婦女為妻,只有少部分才會在當地尋找婚姻伴侶,但到移民的第二代,由於生活上已經與當地人融合在一起,此時娶平埔族婦女的比率就大為增加。

 

漢人娶平埔族婦女常能分得土地而人財兩得,因此漢人與平埔族通婚的情形逐漸增多,由於平埔族為母系社會,慢慢的在風俗習慣上,傳統文化便受到平埔族文化的影響。現今生活中可以發現許多平埔族文化的影子,例如我們會聽到發怒的女人說:「惹到恁祖媽,你該死了!」這句話中的「祖媽」,就是平埔族尊敬的神明「太祖」、「太祖媽」、「阿立祖」,表示一個是高高在上的人,不長眼的傢伙竟然敢貿然犯上,顯示女性在平埔族社會中佔有很高的地位。

 

結婚嫁娶是人生極為重要的一個成長階段,台灣民間習俗延續漢民族的傳統文化六禮皆備,這六禮包含:納采(提親)、問名(夾八字)、納吉(過文定)、納徵(過大禮)、請期(擇日)、親迎(迎親)等禮俗。傳統男婚女嫁強調兩姓合婚百世其昌,因此結婚不只是小倆口的事,而是兩個家族的大事,許多夫妻在結婚之前都未曾謀面,一直要到新婚之夜才知到對方的長相。現今年輕人流行自由戀愛,認為「相親」是古時候的風俗,其實「相親」是日治時代才傳入的外來風俗,並不是台灣的傳統文化。

 

漢人的婚禮通常都在黃昏的時候舉行,故有婚禮之稱,當天到場的賓客包括五倫中的天地君親師,在行過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對拜等簡單儀式,即完成婚禮的程序。傳統習俗中,並不是婚禮拜堂之後緊接著「吃茶」的儀式,而是要等到隔天,婆婆確認新婦洞房花燭夜有「落紅」,才會舉行新娘為男方親戚奉茶的「吃茶」儀式。第二天下午還有一項禮俗「舅仔探」,是由新娘的兄弟到男方家查探婚姻是否已被認可,如果男方對新娘的身世清白有疑異,新娘可能悲慘的與嫁妝一併被退回,這樣的習俗一直延續到日治時代都還被嚴格的執行。

 

「舅仔探」有另一項作用,即是邀請新娘回家作客,也就是所謂的「歸寧」。通常「歸寧」的時間是在十天之後,不過新嫁娘過門三日就要開始下廚房工作,唐代詩人王建的《新嫁娘詞》:「三日入廚下,洗手作羹湯。未諳姑食性,先遣小姑嘗。」等「歸寧」以後,新娘才正式成為男方家的「新婦」,有別於「婆婆」、「大家」、「老身」的身分,是家中新的婦人。

 

結婚的禮俗繁多,各地的民情也各有差異,現代社會由於男女自由戀愛,結婚時多數未向男方收取聘金,以台南地區為例,有完全不收取聘金;也有收取訂婚時的小聘,不收結婚時的大聘,或在整疊聘金中各抽取一張紙鈔,象徵性的收取。不過,台南安平地區的習俗則是聘金照單全收,因此各地並不相同。結婚宴請賓客的方式,台灣南北習俗也大異其趣,以南部地區習俗,在訂婚時男方會代表性的宴請女方至親好友,並於結婚時宴請親朋好友,女方則是歸寧時宴客;北部地區的習俗是女方於訂婚時宴請賓客,男方才於結婚時舉行,地域性差異頗大。

 

人們常說嫁妝一牛車,這用來形容台南結婚的禮俗一點也不為過,台南地區嫁女兒不見得收取聘金,卻必得為女兒準備豐富的嫁妝,成功大學中文系林耀潾教授說:「生女兒為賠錢貨,其實是重男輕女的說法。」漢民族以生男孩為香火的延續,加上農業社會家庭中需要男丁,自然非常重視男孩,因此,如果生了男孩就叫弄璋,若是生女兒就只能稱為弄瓦,台灣民間同樣有重男輕女的傳統觀念,為了達成生男孩的願望,有人就把女兒取名為「招弟」、「又招」,若不幸生了個女孩,便取名為「罔腰」、「罔市」,自我安慰一番。

 

生得過燒酒香  生不過四塊板

 

大約婚後三、四個月,「新婦」會回娘家放假一個月,俗稱「歇熱」,彰化地區並有吃米苔目的風俗。一般「新婦」都常到註生娘娘廟求子嗣,一旦懷孕就可以不用再做粗重的工作,那段時間可以說是女人一輩子最幸福的日子。

 

懷孕期間孕婦會減少外出,頂多到臨水夫人廟安胎,並用「移花換斗」的法事以求男丁,到了「順月」準備待產,則是連房門也不能跨出一步。過去富貴人家會請產婆到家中長住,以應隨時迎接新的生命,一直到嬰兒順利誕生。從前醫學不發達,婦女生產是一件攸關生死的大事,因此有「生得過燒酒香、生不過四塊板」的諺語。

 

婦女在懷孕期間有諸多禁忌,若家中小叔、小姑嫁娶,不得向前迎請花轎,否則胎兒容易受驚;不能吃喜宴上的食物或喜餅、喜糖,亦不得碰觸新娘嫁妝的櫥櫃,是防止「喜沖喜」而生不測;孕婦也不能觀看鄰家喪葬行列或自家棺柩封釘及入土儀式,不吃喪家食物或使用喪家毛巾,則是預防沖煞;另外,不能在家裡釘釘子或敲敲打打,屋前屋後也不能亂掘亂挖,以免動到胎神。其實,這些傳統禁忌都有避免孕婦情緒受到干擾,並提高生活環境的安全性,藉以預防危險的發生,及保護胎兒安全的實質作用。

 

台灣生命禮俗繼承平埔族文化甚多,傳統上嬰兒滿月分贈親友米糕、油飯的習俗,有些學者研究認為是屬於平埔族的傳統文化。嬰兒滿月要由外婆來替小孩剃頭,並贈送嬰兒衣、帽、金飾等各種賀禮,是所謂的「送頭尾」,指做人要有始有終,有分寸之意,另備紅龜圓廿四顆,俗稱「外媽圓」。當嬰兒四個月大,外婆得再為外孫做「四月日」,禮俗如滿月「送頭尾」一樣致贈嬰兒禮物,外加為嬰兒收涎、說吉祥話,以祝福嬰兒身體健康,能夠平安的存活下去。滿週歲時外家要幫小孩做「度晬」,禮俗如滿月,紅龜圓生男孩是雙連龜,生女孩則是圓龜。做「度晬」有一項特殊的「試晬」儀式,先把書、筆墨、印、算盤、秤、錢幣、田土、尺、蔥、雞腿、豬肉、芹菜、蒜等十二種東西放在大米篩內,然後讓孩子坐在中間任意拿取一種,用以預卜小孩將來從商、為官、或是務農。

 

人類成長的軌跡就是生命禮俗,生命禮俗從周朝開始就有所謂的出生禮、成年禮、婚禮及喪禮,以人類學的角度來看,就是度過生命的四個重要關口,高師大通識教育中心主任黃有志教授說:「為什麼要在那樣的時機慶祝或舉行儀式,最主要是為了生存的意義。」以前農業社會,環境對生命的威脅較大,人們藉著各種成長階段的儀式,慶賀生命關口的平安度過,並預祝下一階段的成長過程更為順利。

 

弱冠與成年禮

 

為宣告生命的成熟,中國古代男孩廿歲舉行冠禮,女孩年滿十五歲舉行笄禮,在台南府城則盛行「做十六歲」成年禮的風俗,成功大學歷史系石萬壽教授表示,「做十六歲」的風俗不僅台南有,彰化地區及全省各地都有流傳。原為福州流傳過來的習俗,如何成為台灣的傳統文化,有人認為與碼頭工「做十六歲」後可以領到全薪有關,但早期移民多數謀生不易,石萬壽根據研究說:「捆工吃了早餐,都還不知道午餐的著落,哪裡還有錢做什麼十六歲。」因此,台灣「做十六歲」的起源,並不與碼頭工人可以領到全薪的傳說有直接相關。

 

根據地方習俗,早期有錢人家在孩子發育成熟到了可以結婚的年齡,便藉著替孩子「做十六歲」的儀式,向親友宣告吾家有子、有女初長成,有意思的人家可以開始來談論嫁娶事宜,即俗稱的「放親戚」,目的是要散佈有適婚子女的訊息;另一方面,是告訴自己的子女已經長大成人,今後凡事都要自己承擔起責任,平時行為處世要更為謹慎小心。

 

黃有志表示,由社會學的角度看,生命禮儀是一種群體文化的認同;從心理學的角度解釋,則揭示個人社會角色的轉變。人生各成長階段都有身分地位的轉換,個人必須重新適應新的身分,心理上可能產生一些衝突與焦慮,傳統文化就是透過這些儀式,讓個人認識新的社會角色,並逐漸適應以新的身分,作為個人日後行事的標準。

 

至於碼頭工人「做十六歲」的傳說,開始是源於工人受雇於大戶人家,當老闆的子女「做十六歲」時,都會將紅龜、發糕分贈給工人,碼頭工人雖沒經濟能力大肆鋪張,但也在老闆的資助下替自己的子女簡單的「做十六歲」,當時童工都只能領半薪,碼頭工人就在孩子「做十六歲」後,順理成章的向老闆提出孩子已經成年,應該也要領取全薪的要求。

 

風俗習慣總是伴隨著地域的不同而有差異,在成長階段還有拜「七星娘娘」的習俗,民間在農曆七夕「做十六歲」拜「七娘媽」,傳說是董永和七仙女的故事,我們常說的「七娘媽」就是「七星娘娘」,那是因為民間將天上七星人格化成為孩子保護神的結果,以前農業社會醫學不發達,孩子常因疾病而夭折,所以請求「七娘媽」保佑未滿十六歲的孩子平安長大。

 

「做十六歲」拜「七娘媽」除了一般的牲禮、壽金,還要準備胭脂水粉、甜芋、油飯、麻油雞、紅絲帶及圓仔花、鳥母衣及七娘媽亭等供品。根據歷史學者的研究,拜「七娘媽」的習俗與拜鳥民族「鳥圖騰文化」有關,而平埔族具有拜鳥文化傳統,因此,台灣拜「七娘媽」的習俗與平埔族似有相當的淵源。

 

「做十六歲」為漢民族文化,中原黃河地區廿歲弱冠,流傳到南方福建因生長發育較為早熟,於是提早到十六歲舉行成年禮。至於祭拜「七娘媽」用的七娘媽亭屬於拜鳥文化,甜芋、油飯、麻油雞、圓仔花、雞冠花都是平埔族文化,不過紅龜、發糕則是漢民族的文化。

 

魂歸來兮  過橋哦!

 

台灣民間對於死亡保有最高的敬意,所謂「人死為大」,後世子孫對先人的後事都極為慎重。傳統喪葬習俗,是以周朝的禮儀為根本,其中又有佛教、道教、西方宗教…等等的不同,混合而成為一種特別的禮俗。

 

一般民間喪葬禮俗包含「臨終」、「入木」、「居喪」、「出山」、「做旬」幾個階段,家中有親人亡故,通常先取下大廳的天公爐,並以白布遮蓋神明、祖先靈位,門聯斜貼白紙條,以為喪家的表示。出嫁的女兒接到訃音,立刻趕回家時需沿途哭號,稱為「哭路頭」,表示無緣見到亡者最後一面。

 

亡者「入木」過程,最後有一項「放手尾錢」的儀式,是用以福延子孫,世世代代都得富貴。「居喪」期間披麻帶孝依親疏輩份不同,分為許多種,生活中不准吃豬、牛、羊肉,禁理髮修面或房事,尤其禁止與人笑談,以示孝道。「出山」前日,出嫁女兒為表示孝道,出資僱請民間雜耍於靈堂前表演特技,以求死者早日升天,稱之為「弄鐃」。

 

「出山」即出殯,過去大多為土葬,現在火葬的比例大為增加,但傳統清明掃墓的習俗卻依然盛行。台灣的喪葬文化基本上延襲自漢民族文化,然而已婚婦女在出殯的時候,有一項「辭後頭」的習俗,過去因新婦在家庭裡的地位不高,常有「大家」苛薄「新婦」的情形,因此,娘家人在出殯時來確認死亡的原因,看看是不是因為被虐待致死。

 

台灣習俗從亡故之日開始,每隔七日還有「做旬」的儀式。「頭旬」又稱為「頭七」,習俗上認為亡者要到此日,才知道自己已經死亡。「三旬」也稱「查某子旬」,是由嫁出去的女兒回娘家奠祭亡者。「五旬」,由孫女、姪女致祭,稱為「查某孫旬」。「七旬」俗稱「做尾日」,尾旬除了「做功德」奠祭外,晚上並有「燒靈厝」的習俗。另外,除了「做旬」還有「做百日」、「做對年」、「做三年」等等,喪葬禮俗名目繁多,為的都是表達子孫慎終追遠的孝思。

 

古時候的習俗必須守喪三年,林耀潾表示,那是因為「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子女出生大概要到三歲左右,才會脫離父母的懷抱,子女守喪三年的意義,即在報答父母這三年的劬勞之恩,但是現代社會可能已經沒人做得到了,通常喪禮都在很短的時間內完成,繁忙的工商社會,許多繁文縟節都變得一切從簡,顯現的是社會變遷簡化了傳統習俗,相對的文化意義也逐漸變得淡薄。

 

何處是歸鄉?

 

俗語說落地歸根,文化的演進過程也有其根源,我們從成長階段探討台灣文化的根源,描繪出台灣文化包含漢民族文化、平埔族文化及其他外來文化,漢民族文化以流傳於漳、泉一帶的唐朝河洛傳統,以及福建、廣東、江西山區客家習俗的宋朝傳統;平埔族文化主要影響台灣婦女及生育相關的風俗習慣,外來文化多因伴隨生活習慣的改變,漸漸成為新的地方風俗。

 

石萬壽有感而發的說:「台灣的風俗全摻雜在一起,越是研究越覺得台灣是海島國家,各種文化都可以來,又很容易吸收,要說台灣人從何處來?可說是從四面八方而來,因此四海之內皆兄弟。」台灣先民大部分來自河洛地區,文化的根源顯而易見,台灣並不需急於否認傳統文化,因海洋文化的發展特性,已使台灣文化開展出屬於自我的一片天,未來台灣文化會呈現什麼樣的面貌,不妨留待時間為我們解答。

(原文刊登於「百世教育雜誌」159期2004年12月號)

 






資料來源 : 不吹動的風  http://blog.roodo.com/mindeye/archives/17001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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