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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數學系教授 沈長庚

一九九九年二月廿五日



人權的發展


人權(human rights)是一個相當新的名詞,事實上它是在第二次界大戰結束,一九四五年聯合國成立後,才被廣泛引用的名稱。人權是取代具有爭議的天賦人權(natural rights)一詞而來的。現代絕大多數的法學者、哲學家、人道主義者,無論其文化背景為何,均公認在理論上人類生而具有基本人權。此一人權的潮流直接影響了美國、法國、墨西哥、俄羅斯,甚至中國等各國的革命運動。因此在二十世紀的後半部,人權學者Louis Henkin就認為「人權已在原理上獲得了根本的普遍接受」,使得「沒有任何一個政府敢於反對人權的主張」。


然而這並不是說人權的定義和內涵已有完整的共識。聯合國成立時,雖然各會員國承諾他們將以聯合或個別的行動來「觀察」與「尊重」基本人權與自由,並且此一基本人權不應因種族、性別、語言或宗教而有差別待遇,但是各國間對於人權的內涵還是有所爭議,因此聯合國憲章(Charter of the United Nations)並未詳列人權條款。經過一番的努力,聯合國大會才於一九四五年十二月十日通過並公佈了世界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nan Rights)。人權的主張至此已經獲得全人類的共識。



二二八事件與人權


雖然在中國國民革命的時候,孫中山先生也引進了西方的人權觀念,但是事實上一般中國人對民權的認識至今還是非常的膚淺。陳儀及其親信於一九四五年十月廿五日自日本末代總督安藤利吉接收台灣之前,於十月五日派其行政長官公署秘書長葛敬恩中將帶領一個「先遣團隊」抵台觀察。此公在其第一場公開演講就說:台灣是一個「次等領土」,台灣人是「次等國民」,台灣島位於「關外」,因此並未受到「真正中國文化的薰陶」。懷著此種征服「化外之民」的心態來統治台灣,台灣人要享有基本人權也難。


事實上,台灣雖然受了日本五十年異國不平等統治,但其統治也使得台灣的教育普及化,經濟工業化,更重要的是社會法治化,台灣的現代化遙遙的領先了中國。據柯喬治(George H. Kerr)所著的【被出賣的台灣】(Formosa Betrayed)以及謝可敦(Allan J. Shackletion)所著的【台灣的吶喊】(Formosa Calling)兩書的描述,陳儀所帶來的貪污,無能的中國官吏將台灣的米糧、工業品以及其他所能搜刮到的財物中飽私囊或運往中國,使得不到兩年之內,台灣島內物質匱乏,貨幣大幅貶值,失業率急劇增加。


將一個自給自足有餘的美麗之島,變成一個天怒人怨之地,因此於一九四七年爆發了台灣有史以來最悲慘的二二八事件。陳儀帶來的貪官汙吏對台灣人人權的藐視,可能是發生此一事件的根本原因之一吧!




資料來源 : http://taup.yam.org.tw/announce/9902/c001.htm





二二八事件



事件導火線


1947年2月27日上午11時左右,專賣局接到密報,謂淡水有走私火柴、捲煙情事,乃派傅○通等六名查緝員,會同警察大隊所派四名警察前往查緝,但在淡水僅查穫私煙五箱。又據密報,走私貨已移至台北市南京西路的天馬茶房附近。當查緝員抵達現場時,私販早已逃散,僅查獲林江邁的私煙,遂將其全部公私煙及現金悉數沒收。林江邁苦苦哀求圍觀民眾亦紛紛加入求情行列,林江邁情急,抱住查緝員不放,遭查緝員以槍管打破頭而鮮血直流。

目睹此景的群眾轉趨悲憤,查緝員見狀欲速離開,群眾卻緊追不捨。查緝員為求脫身而開槍示警,不幸誤中當時在自宅樓下看熱鬧的市民陳文溪,查緝員輾轉躲至警察總局,激憤的民眾搗毀其緝私卡車,要求交出兇手槍斃。



緝煙血案位置圖



緝煙隊逃走路線

南京西路→延平北路→長安西路→天水路→重慶北路一段




南京西路



天馬茶房

由名辯士詹天馬在大稻埕所開設之咖啡廳,以 前衛、文藝人士聚集而聞名,目前 已改建成為西裝服飾店。


天馬茶房創辦人詹天馬照片


天馬茶房原址現況




法主公廟

光緒 19年(西元1893年)建廟,供奉 同安人 的守護神--張法主聖君, 目前已改建成為4層樓高之新廟。林江邁販煙地點即在法主公廟旁騎樓下。


林江邁販煙地點—法主公廟舊景




林江邁女士

228事件導火線的主角,事發當時約40歲,夫歿 , 育有2子一女,家境貧寒,以販煙為業 。



228事件主角—林江邁女士




緝煙員

專賣局接到走私密報,乃派傅學通等六名查緝員,會同警察大隊所派四名警察前往查緝。




延平北路


延平北路

舊稱太平町,為當時台北最繁華的街道之一。 昔日名店多已改建,繁華景況已經與事件發生當時大不相同。



延平北路舊稱太平町景觀




八分局

緝煙員躲避抗議群眾,逃進警局避難,局長隱匿緝煙員,稱已交付憲兵隊,群情激憤終至引發228事件。



八分局附近暴動後情形






資料來源 : 虛擬檔案館 http://va-enable.archives.gov.tw/chinese/03subject_04.htm






二二八事件年表


時  間 事   件   摘   要


1947年

2月27日 繼去年12月7日基隆緝煙槍傷兒童;本日晚7點半,台北市太平町天馬茶房附近又發生緝煙血案。打傷女煙販林江邁,槍殺路人陳文溪,民眾激憤,群起抗議。

2月28日 .中午,台北市民眾為緝煙事件遊行請願,長官公署卻槍擊民眾;

.下午 3 點台北市戒嚴,武裝軍警巡邏市區,又開槍掃射,全台為之震動。
.下午 2 點,台北市參議開緊急會議,會後向陳儀提出依法嚴辦兇手、組織調查委員會等6項要求。
.晚上國大代表謝娥廣播,竟稱今午公署前無人傷亡。
.柯遠芬調高雄鳳山獨立團的一個營和基隆二個中隊開赴台北。
.張慕陶函請蔣渭川出面協助。

3月1日 .晨,鳳山獨立團的一個營於新竹火車站受阻。

.9點,基隆宣佈戒嚴。
.10點,台北市參議會假中山堂開緊急會議,邀國民參政員、國大代表、省參議員參加,決議成立「緝煙血案調查委員會」,並提出五項請求。
.中午,杜聰明對記者表不事件之遠因為政府貪污。
.下午,陳儀派民政處長周一鶚等五名官員參加處委會。
.下午5點,陳儀第一次廣播(於長官公署)。
.下午5點,北門鐵路管理委員會前,鐵路警察大隊以機槍掃射,民眾死傷多人,情勢更為惡化。
.晚上 8 點,陳儀宣佈台北地區3月1日午後12點(即24:00)解除戒嚴,但禁止集會遊行。
.張慕陶、柯遠芬、李翼中函請蔣渭川出面協助。
.陳儀下令,調馬公要塞守備隊兩中隊開赴高雄,準備派往中部。

3月2日 .「緝煙血案調查委員會」改組為「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並決議擴大組織,包括參議員、國大代表及商會、工會、學生、民眾、政治建設協會等之代表。

.10點台中市戒嚴。
.下午3點,陳儀第二次廣播,宣佈四項處理要點。
.下午6點起,基隆市解除戒嚴。
.柯遠芬:陳儀已電中國請調整編二十一師的一個加強團、憲兵一營來台平亂。

3月3日 .上午處委會派代表到公署,要求撤退市上巡邏車隊及哨兵。

.下午處委會發表「急告本市同胞書」。
.下午在台北市警察局召開臨時治安委員會,成立「忠義服務隊」維護台北市治安,以許德輝為隊長。
.下午3點,柯遠芬廣播,保證下午6點前軍隊撤回軍營,「倘不履行,願負責自決」。
.下午4點,南京派來三架偵察機在台北市上空旋25分鐘後離去。
.自閩增援憲兵一營,抵達基隆。
.警備總部秘密部署兵力,劃定台北、基隆為戒嚴區,新竹、台中為防衛區。蘇紹文為新竹區防衛司令,黃國書為台中區防衛司令。

3月4日

.上午,處委會做出八項決議:「通知17縣市組織處理委員會,處理各地所發生之事件,並推派代表參加本會。」、「向柯遠芬交涉,所有軍隊應歸兵營」……。
.上午,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假中山堂召開大會,討論治安問題。
.下午,處委會決議向商工銀行借款二千萬元,採購米糧。
.嘉義市軍隊炮轟市區。

3月5日

.上午,台灣省自治青年同盟成立大會,宣讀綱領:「一、建設高度自治,完成新中國模範省;二、迅速實施省長及縣市長民選……」。
.下午,「處委會」通過「組織大綱」以團結全省人民、處理二二八事件及改革台灣省政治為宗旨;發表「八項改革本省政治方案」;並決議赴南京陳情。
.台灣省政治建設協會託美國駐台灣總領事代轉電文致國府「萬勿派兵來台」。
.蔣介石調派整編二十一師一團、憲兵一營開赴基隆。
.國府駐台情治單位紛紛密電中國,羅織台灣人罪狀──張慕陶:「叛國奪取政權」,中統局:「主張大台灣主義」、「企圖做台人治台或國際共管運動」。

3月6日

.下午2點,「處委會」發表「告全國同胞書」;並選出17名常務委員(包括國民參政員、國大代表、台北市參議員、省參議員等)。
.下午,孟緝令高雄要塞軍隊分三路向市區進擊,採無差別大掃射,造成民眾重大傷亡。
.下午8點半,陳儀第次廣播:將改組省政府、預定7月1日舉行縣市民選。
.蔣介石密電陳儀:「二十一師全師調台,同時駐閩的憲兵二十一團亦調二個營來台灣。」
.陳儀呈蔣介石密函:「一般民眾缺乏國家意識易為排斥外省人的封建思想所惑」、「顯係有計劃有組織的叛亂行為」、「獨立等叛國運動」、「對於奸黨亂徒須以武力消滅不能容其存在」。
.陳儀呈調查統計局報告:「有政治慾望之人士,高唱大台灣主義,冀達台人治台之目的。本局於35年1月19日...本年2月15日,均有報告。」

3月7日

.晨,彭孟緝發兵攻擊第一中學;槍殺三名請願代表。
.上午,長官公署致函處委會可「逕報圈定縣市長」。
.下午,「處委會」通過「三十二條處理大綱」,在會場秩序混亂下,又增列十條。
.傍晚,處委會代表向陳儀提出四十二條,遭嚴拒絕。
.晚,王添燈廣播處委會本日工作,最後說:「處委會的使命已經完了,……,希望全體省民繼續奮鬥。」
.陳儀電中國:「除派二十一師全部開來外,再加開一師,至少一旅」。
.國民黨台灣省黨部主委李翼中赴南京。

3月8日

.7點,閩台監察使楊亮功及憲兵第四團兩營兵力抵基隆港,14點基隆要塞軍隊肅清街頭、密集射擊,晚上10點楊亮功等登岸。
.10點,陳文溪舉行葬禮,參加者數千人。
.中午,張慕陶告處委會:「願以生命擔保中央決不調兵」。
.處委會發佈:「提請陳長官採納施行之三十二條件,……未及一一推敲,……絕非省民公意。」
.政治建設協會發表「告同胞書」,反對處委會之政治改革要求。

3月9日

.6點,台北市戒嚴。
.國府軍隊第二十一師抵基隆。
.旅中國台民楊肇嘉等人赴南京請願。

3月10日

.10點,陳儀第四次廣播。
.陳儀下令解散「二二八處委會」及一切「非法團體」。
.旅中國台民在南京召開「二二八慘案報告會」。

3月11日

.頒佈綏靖計劃,全面管制交通、電訊。
.「旅滬台胞赴台宣慰團」抵台。

3月12日 .「旅滬台胞赴台宣慰團」被迫原機返回上海。

3月13日

.查封報社,查扣焚燬書刊。
.白崇禧推薦國防部史料局中將局長吳石接任台灣警備司令。

3月14日

.警備總部下令解散「台灣省政治建設協會」
.台北、基隆白晝解嚴。

3月17日

.國防部長白崇禧、蔣經國來台宣慰(善後)。
.白崇禧密電蔣介石:「台灣兵力「已足用,二○五師可免調」。
.陳儀電蔣介石,「對此次事變決意引咎辭職」,推薦李良擔任警備司令,蔣經國或嚴家淦擔任台灣省主席。

3月18日 .國府軍隊分路掃蕩後,於台東會師,掌控全台。

3月19日 .蔣經國返回南京。

3月20日

.劃分全台為七個綏靖區:台北、基隆、新竹、中部、南部、東部、馬公。
.警備總司令部封閉私立延平學院。

3月21日

.配合綏靖計劃,實施清鄉。
.公佈「公教人員因二.二八事件損失撫恤救濟辦法」,輕傷五千元、重傷五萬元、死亡二十萬元。

3月22日 .國民黨三中全會通過將陳儀撤職查辦。

3月24日 .實施聯保聯坐(警總公報 144 號),「如被保人有不法行為,保結人應受連坐處分。」、「在一百公尺內之人民,須受連坐處分,包庇奸匪逮徒嚴究。」

3月25日 .公佈「奸偽徹底肅清辦法」。

3月26日 .「台灣省二.二八事變臨時救恤委員會」。

3月27日 .陳儀以張慕陶鎮壓二二八事件有功,記大功二次。

3月29日 .警總公佈「盲從附和或被迫參加暴動份子自新辦法」。

4月1日

.禁止公務員、教員、學生穿著軍服。
.白崇禧離台。

4月11日 .楊亮功、何漢文乘台南輪返南京。

4月17日

.實施戶口清查。
.白崇禧簽呈懲戒柯遠芬,獎勵彭孟緝、史宏熹、史文桂……等。

4月18日 .警總又發布「二二八事變首謀叛亂在逃主犯名冊」,呈報國防部並下令憲兵第四團加緊通緝歸案。

4月22日 .行政院會議決定撤銷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改組為省政府,以前駐美大使魏道明為省政府主席。

4月29日 .發佈台灣省政府委員、長、處長人選,全部21名,台灣佔12名。

5月6日 .台灣省政府秘書長徐道鄰到任。

5月10日

.警備總司令部改為警備司令部,彭孟緝任警備司令。
.柯遠芬開始在台灣新生報發表<事變十日記>。

5月11日 .陳儀離台(改任國民政府顧問,翌年6月擔任浙江省主席,1950年以「通匪」罪名槍決。)

5月15日 .新任省主席魏道明抵台,撤廢行政長官公署。

5月16日 .台灣省政府成立,發表重要措施:1.解除戒嚴令,2.完成清鄉工作,3.停止新聞、圖書、郵政檢查 ,4.各項交通管制一律廢除。


1948年

2月27日 .二二八事件週年瞬屆,全台謠言紛起:「全省各地或某數地區,將於今年之2月28日再度發生暴動。」國民政府甚為緊張,加強查緝工作。台北「自本月20日起,即已實行不公開之戒嚴」……


1987年

2月13日 .「二二八和平促進會」成立,呼籲公佈真相、平反冤屈,展開二二八平反運動。


1988年

3月9日 .官方首次正式公佈楊亮功在1947年的二二八調查報告。

8月19日 .全台首座228紀念碑落成於嘉義市彌陀路。

12月31日 .行政院長俞國華說:當年滿州入關殺了很多漢人,滿州皇帝也未向漢人道歉。


1989年

1月 .二二八和平日促進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和長老教會等團體,共同發起「二二八公義和平運動」。


1991年

1月5日 .民間二二八研究小組成立。

1月17日 .行政院成立二二八事件研究小組。

8月3日 .二二八關懷聯合會成立,為第一個受難者家屬的組織。提出「公開真相、道歉賠償、設紀念館、設二二八和平日為國定紀念日,設二二八基金會為教育等用途,以免使歷史重演」等五項訴求。

12月 .民間二二八研究小組舉行「二二八學術研討會」,是國內首次二二八研討會。


1992年

2月22日 .行政院公佈「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


1995年

2月28日 .台北公園二二八紀念碑落成,李登輝總統向受難家屬公開道歉。

4月7日 .立法院公佈二二八事件處理補償條例。

6月18日 .台灣二二八受難家屬聯誼總會成立。


1996年

2月28日 .台北新公園改為二二八和平公園。


1997年

2月28日

.台北市二二八紀念館開館。二二八紀念碑碑文落款,隨即被敲毀丟棄。
.台灣歷史學會、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台北市政府共同舉辦「二二八五十週年國際學術研討會」。





資料來源 : 二二八專題 http://www.twcenter.org.tw/d01/d01_03/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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