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2005
【大紀元12月3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三十一日電)
台灣立法院法制及教育委員會聯席會議下週一審查行政院福佬委員會組織條例草案,朝野立委對成立福佬委員會看法不一,有立委擔心福佬文化失傳,應該成立委員會,統籌保存相關事宜;有立委認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可處理福佬文化保存,沒必要再成立委員會。
無黨聯盟籍立法委員顏清標(台中縣)等人提出行政院福佬委員會組織條例草案,草案規定,委員會掌理福佬事務政策、制度、法規;福佬文化保存推動;福佬語言、民俗禮儀、技藝、宗教的研究與傳承規劃;福佬教育的規劃協調、傳播媒體、文化團體與文化活動的推動及獎助等事項,統籌處理有關福佬事務。
草案規定,委員會設主委一人、副主委二人、委員二十一至二十七人,委員會議以每月舉行一次為原則,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草案獲得六十餘位朝野立委連署支持,共同提案人、民進黨籍立委藍美津(台北市)說,擔心福佬文化失傳,從族群融合的觀點,提出成立福佬委員會的構想,供行政單位與朝野立委參考,能否通過,尊重朝野立委意見。
雖然有六十餘位立委連署支持,不過,也有立委持不同看法。法制委員會成員、國民黨籍立委吳志揚(桃園縣)認為,文建會就可以處理福佬文化保存、推廣等事宜,沒必要再成立福佬委員會。
吳志揚認為,行政院推動組織改造,若再成立福佬委員會,恐有違組織改造精神。目前行政院已有客家委員會與原住民族委員會,針對特殊族群成立委員會不是「他有,我也要有」。
教育委員會成員、親民黨籍立委李永萍(台北市)與吳志揚都認為,福佬族群是最大族群,沒必要再成立委員會。李永萍質疑,若成立福佬委員會,是否也要成立﹁外省人委員會﹂?成立福佬委員會恐會引發族群爭議。
民進黨籍立委徐國勇(台北市)也認為沒必要成立福佬委員會,他說,對特殊、弱勢族群訂定特別法保存語言、文化,有其必要性,但福佬族群在台灣不算是弱勢族群,現階段沒有成立委員會的必要。至於成立福佬委員會恐引起族群爭議的說法,「太嚴重了」。
資料來源 : 大紀元 http://www.epochtimes.com/b5/5/12/31/n1172978.htm
立院初審福佬委員會組織法 全部保留交協商
1/2/2006
【大紀元1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二日電)
立法院法制及教育委員會聯席會議今天初審通過「行政院福佬委員會組織法草案」,不過,朝野對於是否成立委員會,以及有沒有違反行政院組織改造精神,有不同看法,聯席會議決定保留所有條文,交付朝野協商。
無黨聯盟籍立法委員顏清標(台中縣)等人提出行政院福佬委員會組織條例草案,統籌處理福佬相關事務。不過,配合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規定,聯席會議通過將法案名稱修正為行政院福佬委員會組織法草案。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籍立委王幸男(台南市)說,台灣的福佬文化,從日據時代以來,先後遭日本政府「殖民政策」的踐踏以及「國語政策」強勢推行,包括福佬文化傳承發揚、語文的保存等,在被壓抑和被扭曲的艱困環境中,逐漸消失、凋零,有必要參考政府成立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客家委員會的模式,設立福佬委員會。
列席備詢的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副主委施能傑表示,感謝立委提案,提供大家集思廣益機會,不過,包括福佬教育、人才培育、文化保存等,在行政院組織改造後,在未來規劃的教育暨體育部或文化暨觀光部,應該可以多所貢獻。
組織草案初審通過 政院設福佬委員會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劉盛良(不分區)說,他贊成保留任何一種語言文化,但政府正進行組織改造,如果增設福佬委員會,爭議恐怕更大。
資料來源 : 大紀元 http://www.epochtimes.com/b5/6/1/2/n1175542.htm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
正當政府改造工程朝精簡組織方向發展之際,跨黨派立委卻提案要求增設「行政院福佬委員會」,其組織法草案並經昨天的立院法制及內政聯席會初審通過,但全案十四條條文均保留送交朝野協商,而這項讓政府組織規模擴增的草案,也引發外界爭議。
攸關政府組織再造的「行政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由立法院長王金平召集朝野協商。
無黨籍立委顏清標、民進黨立委王淑慧、藍美津、王幸男領銜提出「行政院福佬委員會組織條例草案」,獲得不分藍綠的各黨派立委六十六人連署支持,主張政府成立專責機構復興福佬文化,為配合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規定,聯席會將法案名稱修正為「行政院福佬委員會組織法草案」。
各黨立委雖然不反對保存福佬文化,但是對於由行政院單獨成立這個委員會仍有疑慮。
資料來源 : 自由電子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jan/3/today-p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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