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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錫豪 (1930年-1991年),綽號跛豪,香港六、七十年代販毒集團首腦,活躍香港、泰國及台灣等地。其故事曾被拍成電影《跛豪》。

吳錫豪於廣東潮州出生,六十年代初移居香港,在石硤尾開字花檔起家。之後改為販毒,在1960年代後期至1970年代初期販賣毒品超過三十噸,價值三億元以上,被稱為香港毒販「四大家族」之一。其集團更與香港警隊內高層貪污警察勾結,同時亦牽涉殺人等嚴重案件。

1974年11月12日,吳錫豪被香港警察毒品調查科拘捕,被控以販毒。同時被捕者包括集團內另外8人。經過接近2年的審訊,吳錫豪被重判入獄三十年。同案其他被告則被判入獄七年至廿五年。

1991年8月,吳錫豪因患上末期肝癌獲准出獄,之後不足一月即逝世。


1975年5月16日,香港商報頭版接近全版報道「跛豪等九人判囚共一百廿四年」,要點如下︰ 香港轟動一時的毒品案,以跛豪為首的九名男女大毒梟,昨晨在高等法院第二法庭判決,九名被告被判入獄共達一百二十四年。跛豪被判刑期最長,為三十年,其他最短刑期七年。大毒販頭子跛豪於去年十一月十二日被捕。在審訊中檢察官曾指出,跛豪販毒出售的毒品,價值達三億二千萬至四億五千萬元之鉅,毒品逾十六公頓重。副按察司康士法官在宣判時指出,第一被告及第二被告,涉及串謀罪的期間很長,在宣判時,法庭不願判其入獄使被告有生之年都要在獄中度過,但被告等所犯之販毒勾當,使其他人雖然不在監獄,但卻終身痛苦。

副按察司康士法官在判案時表示,此案的案情獨特,在本港很難找到以前有另一宗類似的案件。 販運毒品工作看來很簡單,但所牽涉的毒品數量及盈利則非常大。 法官表示,罰款對一個販毒大頭子來說,不算是懲罰,無論罰款多巨,對他們來說,亦不會是極大的數目。康士法官列出三個不判各被告罰款的原因:

很難確知每個被告人之經濟狀況,若判罰款,若他們能力負擔不起,無形中是強迫他們繳付罰款; 在一九七四年七月一項修正案生效前,這些罪名最高罰款僅為十萬元; 判被告等入獄,足可以對其他人有阻嚇。


以吳錫豪為首的國際販毒集團屬「潮州幫」,活躍於泰國、香港、台灣等地起碼七年,共有卅次接運毒品入境,數量超過卅公頓,包括生鴉片及嗎啡磚。該集團還涉及多宗殺人滅口案。

跛豪於1974年11月12日由台灣返港后被捕。吳錫豪60年代初在石硤尾靠「字花檔」起家,后開始販賣毒品。

1970年代,他憑著與警界高層的密切關係,成為當時販毒「四大家族」之一。他服刑至1991年8月,因肝癌末期,獲得港督特赦出獄,但出獄25日後,因病情惡化去世。

其妻鄭月英其后亦落網,1976年2月23日被判入獄16年,罰款1百萬元。



(按: 電影裡改稱跛豪為廈門幫)




呂樂 (人稱樂哥、阿直——阿叔的潮州語)

服務警隊年期:1940至1968年
離職前職級:九龍總華探長(曾與藍剛對調港島及九龍駐守警區)
廉署行動:于1976年11月4日 發出通緝令,至今有效。
目前情況:與太太蔡珍居於台北敦化路的自置物業。


提起呂樂這個名字,或許不太熟悉,但如果提起雷洛,不少人就會有如雷貫耳的感覺了。雷洛的原型其實就是呂樂。雷洛是劉德華所演的電影《五億探長雷洛》中的人物,這部影片上映後極受歡迎,雷洛也因此成了香港電影中的一個品牌。據呂樂的同鄉好友透露,雷洛傳與當年實際社會型態應該八九不離十。

  當年呂樂、顏雄、韓森和藍剛四人被稱為香港的“四大華探長”。呂樂始終是四人之首,在接受訪問談及與他同級的總華探長藍剛時,呂樂以人已作古為由而不欲多談,但承認只有藍剛與他的地位相若,其他兩人根本無法和他相提並論,一臉傲氣顯露出來。

  當時的呂樂,應該就是一種江湖大腕的角色。一方面,他有警探“紅”的一面,辦事雷厲風行、果敢決斷;另一方面,又像黑道人物一般,巧取豪奪、仗義疏財。他既向上司行賄,也向下級收賄,同時也利用手中的權力,向轄區所有機構收取好處費,同時充當他們的保護傘。

  呂樂直言指《雷洛傳》中軍裝警用警帽收錢是與事實不符,而且很侮辱人,警察怎麼會這樣收,跟乞丐差不多。至於怎樣收,他則合上眼閉上嘴保持緘默。

  在呂樂最風光的時候,他當時連新任警務處長也不給面子,如新上任的外籍警務處長不去拜候他,他便以放鬆破案工作來響應,直至警務處長親自走來拜候他為止。至於黑道方面,呂樂更說當時四大家族(新義安、潮州幫、十四K、和勝和)全都要給他面子,“我就根本不用親自抓人,有案件要破,就開口同黑
幫老大要人”。真可以說是一手遮天!

  說起警權威嚴,呂樂嘆息的是今非昔比,因為在以前根本沒有古惑仔敢把手往警察鼻上指,晚上十二點後都是警察說話管數,古惑仔看見他們早已聞風而遁。言談中,呂樂很享受以前的時光。

  有傳聞稱呂樂不懂英文也不太識字,連簽名也是以兩個圓圈代表呂字,以一個向下的箭嘴代表樂字。呂樂很輕蔑的表示,不認識字怎麼做探長呀,日本人佔領香港時,他就出過《香港人報》報紙,敢說他不識字。此時呂樂當年的威嚴亦隱隱約約浮現出來。不過有意思的是,在香港卻始終找不到有關《香港人報》的歷史資料。

  呂樂1940年從制服警員幹起,一路幹上便服刑警;1958年升任新界區總華探長,來年又升任香港最繁華地區港島及九龍區的總華探長,位高權重,在香港無人不知,縱橫黑白兩道呼風喚雨,家產迅速累積。

  在1959至1968年期間,呂樂父母先後在尖沙嘴、筲箕灣、觀塘、沙田、港島半山及灣仔區,購入當時合共三百多萬的物業。據悉,呂樂當時買樓非常豪氣,喜歡的物業,即一口氣購入幾個單位甚至幾層樓,亦曾一口氣買整幢大廈,筲箕灣道299號便是其一,倘若未被拍賣持有至今,市值約值1.2億元。

  1968年,當時48歲的呂樂急流勇退,卸下人人稱羨的港島及九龍區總華探長職務,靠著名下不動產收房租,過著舒適的退休生活。1974年香港廉政公署成立,呂樂成為頭號查緝目標,當時呂樂便帶著八名子女及妻子蔡珍一家人,急忙移居加拿大定居,1979年買下台北市東區敦化南路公寓豪宅,自此定居台灣,
因為台灣和香港之間沒有引渡條例,因此香港廉署只能望洋興嘆,不能執行通緝令將其拘捕歸案,但通緝令至今仍然有效。

  如今85歲的呂樂目前在台灣的親人只剩妻子及小女兒,小女兒據稱在某政府機關擔任公務員,其餘七位兒子都留在加拿大。

  呂樂平常沒有什麼嗜好,以前還會偶爾與愛妻外出散步,但是近年來因為腳好像有問題,所以比較少出門,以前每天都還要去仁愛醫院復健,現在是一個星期三次前往仁愛醫院做物理治療。

  他在台灣最大的娛樂就是平時偶爾和幾位過去同樣落難台灣的前部屬及探長飲飲茶,其中包括港星曾志偉的父親,擔任過軍裝警署警長的曾啟榮,而曾啟榮同樣的也還遭廉政公署通緝當中。過去20幾年來,呂樂只要是同鄉會的定期聚餐、香港好友來臺聚會,幾乎都會偕同夫人出席,餐會結束,出手大方的呂樂總是成了東道主,讓大夥感覺出他有股重情重義的江湖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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