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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台灣國民黨當局所設立「軍中特約茶室」的背景原因說法紛歧,軍中樂園就是軍中的妓女戶,是因應現實需要而設置,亦普稱「軍中特約茶室」。1949年,國民黨軍數十萬人撤退到台灣,隨行亦有大批公務員,其中絕大部份都是單身漢,大批軍隊撤退到台灣,帶來一些「人性」的問題。這些孤身來台舉目無親且性慾正旺盛的男人們,苦悶無法排遣,忍受不了時,就騷擾良家婦女或嫖土娼,不是造成軍民不和,就是性病 嚴重氾濫,民以食為天,相同的,民也以色為地,吃飽了不找女人,兩腳走在地上都是不踏實,「性」成為一項和吃飯一樣嚴重的問題。


「軍中樂園」制度,1950年開始成立,隨後十餘年內,隨部隊駐紮需要,或在營區內,或在營區附近,隨駐設立;同步地,也隨部對駐地更換或移動、或取消。1952年1月,台灣軍方公佈《戡亂時期陸海空軍軍人暫調條例》,嚴格規定在訓或現役軍人結婚的限制,對於龐大的性苦悶的軍人強力約束,使其情慾不能循正常婚姻途徑疏解,也只好到軍中樂園發洩。更何況,以當年菲薄的薪餉,一般中下層官兵,也養不起一個家庭,因此,談戀愛或說媒相親來結婚,是一條艱辛之路。所以,軍中樂園仍只定位在解決軍士官兵的性慾問題上。


軍中樂園最為歷久不衰的,以外島為最,這是因為外島女人少,軍事任務又頻繁,官兵人多需求量大,所以「需要」支持「供應」,樂園一直十分興盛。而本島則以中南部民風閉塞,求偶不易而較為「茂盛」;北部則曾有某王姓大亨曾試圖一搏,大賺軍民皮肉錢,沒想到民眾要求太高,被迫關門兒改行做舞廳去了。以金、馬外島的某處軍中樂園為例,可見一斑。


這座樂園建於山坡險峻的半山腰,「半山腰」恰符合「八三一」的諧音。遠望是一長方形的深宅大院,頗有陽明山上豪華別墅的那麼一點味道,四周綠樹勃發,門口一簇簇玫瑰,彷彿江南草長,群鶯亂飛的景象。進門客廳供奉福德正神,香火裊裊,廳堂正牆上,掛滿妓女的玉照,並編上號碼,左右後兩排小房間是「接待室」。

牆上除掛著《娛樂規則》 ,要求官兵一律遵守外,大抵最令人發噱的是對聯的「趣味」。像這一副對聯,右聯是「大丈夫效命疆場」,左聯是「小女子獻身國家」,橫批「服務三軍」。接待室每人一間,房首裝有編號之綠燈,燈亮表示正在接客,房門必定緊閉,而內有怪異聲音,反之則無。


小小的洞房內,大抵是一張雙人大床,夏鋪草蓆,冬鋪被褥;床頭有兩隻枕頭,旁有小衣櫃,茶几,上堆零星用品,牆上貼著中外明星的照片、海報。屋內小燈紅暗,一般說來,屋內燈亮則外面房首燈也亮,燈光不想太亮者,取其昏紅之下,小姐看起來較漂亮、氣氛也相對比較迷人。老鴇或龜公在門口收錢,也有在頭尾兩端以便看管妓女,並有一間小小保健室,以便急需。金門「八三一」分佈在小徑、深坑、陽宅、庵前、東林等地,其中庵門前是總部,人數也較多。至於最前線的大二擔、東西碇等,沒有固定的樂園,只好定期派遣妓女「出任務」,事後再回台灣。樂園比較大而有規模者,分軍官部、士官部、及戰士部,設備、收費不同,當然,女服務生的水準、年齡、姿色亦大不相同;甚至有專供將、校級軍官專用者,稱為「高級班」,當然,其消費水平又不一樣了。本島的陳設亦大同小異,好壞則視部隊大小而定。以高雄某基地為例,進門是彈子房,供消費士兵打彈子,抽煙等候,以免無聊。


彈子房正牆上一排放大照片,單獨裝框,上編號碼而無名字,女子的面貌有好有差,由於多來自山地鄉下,畫妝打扮不脫三分土氣;上面若寫「請假」者,多表示月經期間不能接客。


牆旁有門,房門掛有規則須知等等,並設有售票處,士兵購票時也選定照片上的號碼,繳了錢、拿了票即可入內辦事。有些陳設較好的如鳳山特約茶室,是一棟灰樓,甚具規模,樓下為戰士部,樓上為官長部。每一層左面是茶座,右面是彈子房,供官兵消遣之用。

另外,屏東、台中也算是高級的。台中特約茶室設備甚佳,如軍官部前掛著告示牌「非現役軍官禁止進入」,而且要求軍官若穿便服時憑身份證補給證購票,可見,當年軍官便服在內消費是很平常的事。嘉義中莊的軍中樂園,1953年正式設立。開幕之初,由上級發給每連四張「免費票」,算是開幕大優待,可是沒有士兵敢厚著臉皮索取,最後由連指導員挑四名平日表現好的人,指派他們前往「實地觀察」。習慣之後,也就生意興隆、應接不暇了。


而茶室的《台中軍官俱樂部管理規則》,於1958年頒布時,也明白表示是「為調劑軍官生活,促進其身心健康,乃遵照國防部(46) 年第○四三二號令設置實施」。屏東的軍中樂園於一九六○年十二月開張時,新樓樓上是官長部,有七個房間;樓下士兵部有卅四個房間,且佈告嚴禁士兵購買官長票,姑娘「休息」貼紙為白色,表示生病或生理期。當時,屏東軍中樂園是全台最囂張的,甚至有姑娘的半裸廣告招攬生意,其熱門可想而知。


娛樂時間是官兵最重視的地方,一般以四十分鐘為一個單位。以台中為例,其接待部即規定:接待時間每次為四十分鐘,並以一次為限,到時請自動離室。但金門、馬祖可能僧多粥少,娛樂券一張限用七分鐘解決,超過十分鐘必須加一張票,這一點時間,對生理上「發動慢」或天生異秉時間超長者,卻是一個大麻煩。尤其是官兵薪餉低,一張票大約是他們月餉的十分之一,多買幾張票,不免是個大負擔。四十分鐘內,姑娘多半希望愈快愈好,省下來的時間可以賣「黃牛票」,收入私人口袋;但官兵都恨不得「進出」愈多次愈好,這其中的利益衝突,往往爆發不少事件。接客時間大概為上午八點到下午十一點,但各地略有調整;像外島即調早在下午七、八點,其它時間則開放給一般民眾使用;官兵過夜,則自營業結束起到次日早晨七時止。

收費依物價逐漸升漲,早期軍官一張票廿五元,士官部二十元,戰士部十元,這些收入,姑娘可得七成;本島每星期工作六天,週一休假;但若開放給當地百姓,則收費往往加倍。一般來說,一周內,禮拜三,禮拜日生意最好,而每週四晚間,軍醫們威風凜凜地到「八三一」,逐一檢查姑娘們看看有沒有染上性病,這種例行檢查,姑娘們是最討厭的,因為,一旦查出有病就不能接客了,損失慘重。再加上軍醫們常會以「檢查身體之實,行毛手毛腳之便」。


事實上,士官兵在買娛樂券時,都會隨票附送一個保險套和一條口香糖。口香糖是供排隊時間過長,咀嚼打發時間用的;保險套是為了衛生。但是在外島,七分鐘的「限時專送」,從進房脫鞋、脫衣褲,大概要一兩分鐘;穿回去又要一兩分鐘,中間只剩下三分鐘。因此除非多買兩張票,不然如此倉促時間下,外面售票員又猛按電鈴催人;尤其是士官兵常慾火如焚,心急就不戴套子是常事,性病之流行在所難免。


國民黨設立「軍中樂園」的自我宣傳德政之一是,這可以防止性病,但事實上效果卻不彰,「軍中樂園」雖然要求阿兵哥要戴衛生套,但是很少有人願意。有一次蔣經國問一個得了性病的老兵:「你為什麼不願意戴衛生套?」老兵夷然答道:「報告蔣主任,你穿襪子洗腳嗎?」蔣經國聞之語塞。可見當時軍中的「保險教育」推廣的早,但阻力可不小。


軍中樂園和姑娘們簽的是合約,在外島一期半年,期滿可續約;本島則簽得更長。早年「八三一」勞軍的姑娘是由偏遠的山地找來,或以種種名目和款項,進入「八三一」,也造成原住民部落的嚴重問題。雖然在此之外,山地女子下到都市謀生不易而墮落風塵的大有人在。


本島姑娘多為親人賣到茶室,賣者拿走巨款,留下來的出賣靈肉者則過著暗無天日的生涯。而外島人來源,有許多是本島偷跑的私娼被捉到後,即被賣到外島。其它據傳也有女受刑犯自願到外島充當姑娘,經同意簽字後前往,多以防害風化或吸毒罪者多;桃園當年發生鴛鴦大盜搶案,男的依軍法判處死刑,女的便自願到外島獻身報國,此一故事流傳甚廣。當然,也有許多是為了家庭生計,為了弟妹而自我犧牲,自動走入本島或外島軍中樂園者,人生至此,也只有徒呼蒼天了。

依金門防衛司令部人事資料統計,在1990年服務的姑娘,平均年齡為卅一點二歲,教育程度以小學、國中居多,高中、大專的雖有但僅寥寥數人。當然,若時間往前推個十幾二十年,十五、六、七、八歲的少女也有。一九八六年七月,庵前軍官部曾有一個剛滿十六歲的女孩子接客,一時造成轟動,這個小姑娘,一天接客多到四十幾個軍官,三個月下來,接客次數超過三千次,賺了四、五十萬元。後來,這位小姑娘的家人產生懷疑,才把事情掀了出來。原來,她是經人介紹去金門工作,卻不知道是在「八三一」當軍妓。後來,掮客被判了十個月徒刑。


假使時間更推早,在一九六○年代,「八三一」的妓女被騙、被搶、被賣的比例更高,當時強迫女子賣身事屬常見,尤其背後有個狠心的父母或困苦的家庭,鑿比當時價位,一兩萬元就足以令她被一賣、再賣,永遠也脫離不了皮肉生涯的鎖煉。對於軍妓的業績,台灣本島是以高壓式來強迫管制,外島則擁有「返台假」的大權,成為除了金錢收入外的最有力的控制王牌。


由於接客有下限而無上限,因此,太老、太醜、服務態度太差者,生意若不好,吃籐條、火燙等,是家常便飯;在軍中發餉或國定假日,官兵蜂湧而至,一天接客二、三十次是平常的事,但如果超過五十次便有獎勵。有些軍中樂園甚至舉行大比賽,七十次以上的優勝者,甚至還放鞭炮慶祝,真不知今世何世,令人慨歎。


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真正屬於她們的日子,除了月事來臨以外,大概也只有三八婦女節了,因為只有這一天她們可以拒絕接客,可以完全安靜的休養!像是端午節、中秋節、各種國定假日,大家都在團圓,那她們呢?卻得要「加強戰備」,賣笑賣身,尤其是「九三軍人節」這一天。姑娘從良在早年亂世中比較普遍,但過得下去的卻是少數,馬祖有一姑娘嫁給了老士官,卻始終不肯跨出大門一步,怕見人,因為那裡的戰士幾乎都買過她的票,試想想,走到大街上,滿街的人都買過你,那滋味想必非人可忍受吧!


在「立委」強烈要求下,1990年11月30日深夜,軍中樂園結束營業,正式走入歷史。1989年9月30日在「立院」反對「軍妓」存在的壓力下,軍方廢除了「八三一」,但為避免官兵適應不良,還先行轉手給民間經營一段時日,至次年11月底才正式結束營業。1992年11月11日,小金門西方村發生九歲女童遭士兵姦殺案,1993年10月12日再發生大金門陽宅村七十七歲老婦人遭戰士強暴致死案,同年底國立金門高中也傳出女生遭侵入校園的阿兵哥騷擾事件,一度讓恢復「八三一」的聲浪高漲,但最後終以不能再走回頭路,結束一場爭議。




資料來源:台南郎@部落格-[第二個家]  2006/07/14  http://tw.myblog.yahoo.com/jw!IoXWppqTQUDXmwOyTFxmdsD9/article?mid=828&page=0#20977






軍中樂園




軍中樂園又稱「軍樂園」、「特約茶室」與「八三么」,曾經存在金馬外島將近四十年,對於調劑外島官兵生活,防止軍民桃色糾紛與性犯罪,具有一定的貢獻。

「八三么」稱呼的由來,是由於軍中通信單位使用的中文電報明碼,女性生殖器官「屄」的電碼是8311,於是 831 便被流傳成為「軍中樂園」的暗語。

馬祖地區早在民國41年,設軍中樂園於南竿鄉復興村。東引則遲至46年曹維漢將軍駐節期間,在防區官兵要求下,始租用南澳一棟民宅(現今九棟國宅附近),設置軍中樂園,爾後搬遷至現今酒廠位置,後由於酒廠擴建,再遷址到獅子村上方山腰。

軍中樂園早年都由東引指揮部直接督導與經營,民國70年代,由於招攬侍應生不易,始移轉民營,但軍方仍派員負責管理工作。王易謙任指揮官任內,曾進行內部整修,增設套房、卡拉OK等設備,更名為「怡春院」。

東引軍中樂園鼎盛時期侍應生曾多達二、三十人,並曾在西引東澳上方一棟平房設有分部,後因侍應生不足,改為一周一次,或不定期赴西引輪流「出差」。

軍中樂園的侍應生全部來自台灣,多數自願赴外島就業,少數是被取締的流鶯、私娼,或該侍應生家中負債,由軍中先行墊付債務,前來服務抵債。軍中樂園營業期間,為維護官兵健康,依規定侍應生每周莒光日都需前往野戰醫院,接受例行健康檢查,若罹患性病則需「停票」,俟康復後才能接客。

軍中樂園區分軍官與士兵兩部,收費標準不同,除軍中官兵外,後期亦接受民眾購票。軍中樂園大門常年懸掛一幅對聯:「大丈夫效命疆場,小女子獻身報國」,正是它存在的最佳寫照。

民國79年間,由於立法委員陳水扁發現婦女被「輔導」到外島軍中樂園就業,認為違反婦女人權,經向國防部提出緊急質詢,軍方順應時代潮流,從80年底開始陸續關閉金門、馬祖軍中樂園,東引「怡春院」也在81年結束營業。伴隨戰地政務近四十年的外島軍隊「性服務」文化,隨著尊重女性的時代潮流,就此寫入史頁。


  


資料來源 : 東 引 鄉 誌 http://www.matsu.idv.tw/board/board_view.php?board=3&pid=2155&link=2155&start=98





軍中樂園秘史



葉祥曦   2005.12.20 


 
作者簡介: 葉祥曦,男,一九四七年生,台中市人,現居於南投。過完年,來到這個世界正好一甲子。出生於深山交通不便的煤礦區,受教育的方式是拳頭打罵,一切依風俗習慣生活。關於女性身體構造和性的問題,羞於啟口,心中觀念是保持童真和未來的伴侶交換。婚後做愛行房也是為了傳宗接代,關了燈偷偷摸摸進行,不管對方的感受。現在已進入二十一世紀,不管年輕人、老年人都應該勇於探討性事。


 民國五十六年過完陰曆年,我在新竹關東橋唱從軍樂。那年我正好二十歲,剛從高職畢業,理著大光頭,穿著不怎麼合身的草綠色軍服,踢正步唱軍歌:「我有兩枝槍,長短不一樣,長的打共匪,短的打姑娘……」如此般度完前八週的新兵基本教練。結訓到靶場打靶,六發子彈雖然全「槓龜」,仍順利結訓;我的感想是我打過槍了(以前在家都是偷偷的打手槍「手淫」啦)。

 抽籤分發後,我到了陸軍鳳山衛武營的砲兵連。第五天我就出狀況了。和四位同袍在司令部前面割草,休息時我爬到芒果樹上摘芒果(這是違反軍紀),正高興的叫同袍接好芒果,卻發現樹下沒有半個人。司令部的窗口有位上校指著我,叫我過去,我頭皮發麻的向他敬禮。他抄下我名字、連上電話後就叫我回去。我問同袍我會受怎樣處罰,他們說以往都關禁閉室一個月。但事經過半個月,連上沒人提起,我也忘了。有天我在中山室站衛兵,那上校出現在我們連上,他對我們連長說:「這個兵我要,我現在要帶走,陸總部公文批准了在這裡。」我就這樣進入了「八三一軍中樂園」。

 丁上校用吉普車載我往鳳山方向,二十分鐘後在五甲路一棟三層樓建築前進入,我看到大門掛著「陸軍第二軍團鳳山特約茶室」。大門有憲兵和衛兵站崗,四周高高的圍牆與牆上鐵絲網,和監獄很相同。


   
初來見到小姐會臉紅

 報到第二天開始服勤務,每天二小時衛兵,六小時在管理室等候上級的派遣,如打掃房間、燒熱水、洗浴室、查房、處理糾紛、為客人補票(每人服務為十五分鐘,逾時要補票,小姐一按燈,管理室牆上的燈就亮起,我們就會上去詢問)、押小姐到醫院看病,或到鳳山、高雄買化粧品、內衣褲、衣服。還有小姐要買點心、零食,會先寫好便條紙和錢交給我們,分早晚二次。另外要到廚房幫忙打飯裝便當送飯、到洗衣場晒收衣服,反正上級交待什麼就做什麼,其他時間只要不出營房,跑到小姐房間哈拉打屁也沒人過問。

 初來時見到小姐都會臉紅,尤其在浴室看到她們上廁所不關門,當著我裸體洗澡,洗下體,我會落荒而逃,她們就罵我「看到鬼」。這種事常發生,故小姐都知新來一位菜鳥。我每次和她們接觸時,有人會摸我的臉、胸部,甚至我的小鳥。

 這棟建築是三層樓回字形,只有一個大門出入,前面是守衛室、管理室、中山室,第二大門就是全棟大樓,入口只有一個樓梯,樓下是售票處,分軍官票十八元,士官兵票十三元,牆上有服務生(妓女)的大頭照片及編號。阿兵哥買票後看牆上照片到二、三樓找小姐房間號碼「打砲」。樓下是我們衛兵連、憲兵排的隊部寢室;樓上二樓一部分隔開為軍官部,大約一百二十位小姐;其他部分及三樓全部是士官兵部,約有九百人。

 小姐房間約四坪大,床、櫃子、桌子、電扇、痰盆、椅子、棉被、枕頭外,其他可能用來自殺的東西都不准有,尤其刀子、繩子、玻璃、鏡子、針……,每月查房一次。大門牆上有個燈,小姐開始服務會將燈打開,屋內牆上有個鐘也開始運轉,超過十五分鐘小姐會要求補票。我們管理室的衛兵就背著袋子和零錢為小姐補票,小姐會將門開一小縫,將錢伸出外。房門牆上如果燈亮著,表示裡面在辦事,其他人必需在門口等。一結束小姐會拿臉盆去浴室倒水,又捧新乾淨的水進房。

 這些小姐都是從台灣各監獄徵召來的,她們如判刑十年,在此服務五年就能出獄,而且每服務一位能抽八元。她們上班時間是早八晚八。休假是月經期及中標或生病。

 在這兒我們有衛兵守則三十六條,其中一條是「協助脫逃、接受饋贈、沒買票接受性服務」都要送軍法審判。我換日光燈、通水管、修水龍頭、送衛生紙到小姐房間……樣樣做,深得長官的厚愛。我長得娃娃臉,有幾位小姐要引誘我和她打砲,我都迅速離開。同袍一齊洗澡看到我龜頭仍然包皮,這件事傳到樓上,這些小姐就問我打過砲沒有,是不是處男,如果想開苞可以找她,她會包紅包給我。甚至有人見到我直呼名字:「葉××去買票來給我捧場啦。」


   
小姐指名我表現最好

 每星期一軍團部的衛生連會派醫官和助手三十人來檢查下體,我們衛兵也要幫忙,約六點到八點結束。小姐排隊下樓到醫療車上,躺在一個可以打開雙腳的架子上,由軍醫用器具將陰部打開檢視,並用棉花沾陰道黏液回去化驗;次日我們會接到電話,被告知哪些人停止服務,得接受打針服藥。

 這兒的服務生也會為恩客吃醋打架、自殺、發酒瘋、偷竊等,我們都要去處理。她們規定每天至少要收到十張票,但有人關門不接客,也有人拚命賺錢。每月結帳時,成績不好的會被請到管理室輔導,如果繼續如此,這些小姐會和其他地區的特約茶室交換,故每週有人進有人出,猶如我們新兵入伍老兵退伍。

 丁上校每週一來作一次朝會和巡查,到樓上詢問小姐有什麼要幫助或處理、衛兵憲兵有沒有欺侮她們,竟然有數人指名我在此表現最好。當天朝會上校訓話就說他沒看錯人,並放我七天榮譽假。其實我也沒那麼好,看到漂亮的小姐也會心動,下了班也進小姐房間哈拉打屁。例一:515小姐是位原住民,聽說有二個性器官,我下班去找她,她說我們可以互相看對方的,便馬上脫掉褲子。真的耶!沒有陰蒂卻有一支小雞雞,還有一個陰戶。我看完就跑掉了。例二:039的小姐陰毛從陰阜長到胸部,我也是跑去找她,她也樂意脫褲子給我看,而且還看她的「桃源洞」。

 在這裡我第一次碰觸女人身體是因為一位發酒瘋的小姐脫光衣服在走廊亂跑,正好我值班,便上樓老鷹捉小雞般的將她扛在肩上送入房間,為她穿好衣服,在房間貼上「本日公休」。第二次是位小姐盲腸炎,天氣熱小姐都是脫光衣服睡覺,我受命處理,只好扶她起來穿衣服,背她下樓送醫。第三次是819小姐要捉弄我,故意亮有事處理燈,我一進她房間,她就把我撲倒,房間燈又被她熄掉,她孔武有力,全身脫光光的如蛇般纏住我,褲子也被她拉下來,還好同事趕來拉開,不然我差點被她強姦。

 要提一件難忘的事,777號小姐長得冷艷漂亮,身材一級棒,門口常常有數十人排她的班,但她每天只接十位,一有十張票定休息,說話從不正眼看我。某日我去為她打掃房間(撿棉仔紙),她站在外面抽煙,我推開床發現一條手巾包著金戒指、項鏈、現金近仟元,我送還她。她緊張地拉我進房,請我不要報上級,會被沒收,什麼條件她都接受。我笑笑的說不會啦,從此她待我如親弟弟。那些東西我偷偷代她寄回屏東潮州,家人也回信收到物品。後來她見到我好高興,在房間內深深的吻我,我也有反應,老二翹得好高。我的初吻就這樣獻給這位妓女。


   
875小姐

 在此服務半年,一切駕輕就熟,也開始受派外勤工作,值得一提的有二件事:一次我押小姐到美容院洗頭剪髮,她要上廁所,但我們扣在一起,她要求解開手銬,我騙她鎖匙在班長那裡,她只好進去蹲,我站在門外,正好有位不認識的小姐也來上廁所,當時好尷尬。另一次是押人到高雄八○二醫院,一位拉肚子的小姐要上廁所,我押她到廁所時不知要上男廁或是女廁,我問她,她說廢話當然女廁,就拉我進去,我選最內部那間,怕她跑掉不肯打開手銬,她只好進去。這時也有民眾人來上廁所,責問我在幹什麼,我急得直叫那位蹲廁所的妓女快點快點。有人去叫醫院警衛來,我出示證件,他探頭往廁所內看,我左手和那位小姐仍然銬住,他明白後馬上說:「沒事沒事,警衛押犯人上廁所。」他老兄還陪我在廁所旁聊了十幾分鐘。

 時間過得真快,服役破百(剩三個多月要退伍了)。和這些女人相處兩年多,憑良心說,我沒見到一位心儀的女孩嗎?我又不是柳下惠。875小姐身高一百七十三公分,清秀,國立大學畢業,家境富裕,因男友將毒品寄放在她住處被查到。兩人皆判刑十年,男友保釋中偷渡美國,她被遺棄在台灣擔起販毒重罪,曾想不開自殺二次,皆被救活,而轉送來此。她每天只接一個客人,其他九張票都自己拿錢出來補。她房間在三樓最角落處,和丁上校關係也很好,故這裡的長官沒人敢欺負她。她花錢大方,常託我到鳳山街上租小說看,我因英文能力差,常找她指導。

 有一次她心情不好,要我晚上八點到她房間陪她。她拿出一瓶洋酒要我陪她喝,連小菜都預備好了,兩人一杯接一杯,最後全醉倒床上,深夜三點多我見她起床小便、喝茶,我也起來小便。她見我龜頭仍包皮,問我有沒有性經驗,我搖搖頭,兩人又倒在床上睡,她開始撫摸我,我的老二也不老實了,她將我衣服脫光,自己也脫光,我對她又吻又挖,她的陰戶充滿淫水,數次將洞口對準我陰莖推進,我皆推開她。她問我為什麼不要,我告訴她,我的第一次要給我未來的太太,她也不勉強我,兩人便擁抱睡到七點我離開。

 過完陰曆年,我只剩十天要退伍了,875小姐送我一套西裝、領帶、襯衫、皮鞋。那一夜我又陪她聊到天亮,兩人還互相手淫,她將我的精液全部吞到肚子裡,我倆在早晨依依不捨的分手,她告訴我叫我等她,她要嫁給我,只要我要她。

 五十九年二月十五日,我領到一張獎狀、退伍證和車票,便和同袍及二、三樓小姐說再見,坐上十點的夜車回台北,心裡充滿理想與快樂。

  

附記:

 一個妓女在十二小時內能接多少男人?因為我每天要到樓上收票記錄,我最清楚,最高記錄是三十七張。

 不久,經衛道人士及報紙輿論大大的批評不仁道、不道德,台灣的「八三一軍中樂園」至一九九二年全部結束消失。





資料來源:  中國時報E7版 人間副刊  http://news.chinatimes.com






慰安婦事件正觀


雲程  (作者為文字工作者)



口口聲聲反對日本「慰安婦」制度的政治人物和以老兵為象徵的政治團體,是否也能同聲譴責往昔〔中華民國〕政府的行為,以及為也曾經上過「軍中樂園」的過去而懺悔?
 
沒有道理服務日本軍的,就有人代替申冤,而遭國人自己蹂躪的,人權就低人一等。



果不其然,《台灣論》又再次成為台灣某些政治人物藉機鬧事的資本。

 「慰安婦」的確是歷史事實,不必否認。這點,除了學者的研究外,約 20 年前,在日本也曾拍過一部電影「望鄉」,內容描寫日本鄉村少女,如何變成這東南亞日本軍的「慰安婦」,以及許多同去的人剋死異鄉無法回國的悲劇。看了這部電影之後,內心感同身受,悲慟之情久久不能平復。

 不應忘記的是,〔中華民國〕也有「慰安婦」制度,服過兵役的人,都知道被稱為「軍中樂園」的單位,尤其是在金門、馬祖等外島服役的人,更有很大比例的人,到過該單位。更別說,在外島服役過的老兵,未到過「軍中樂園」找「慰安婦」的能有幾希?

 中國,傳統上無「慰安婦」的制度,並不是中國軍人情操較高。食與色,是人性,無可抵擋,也沒有哪個種族較高尚。而是中國軍人有燒殺擄掠的壞習慣,只要中國軍人一到某地駐紮,當地的婦孺就會遭殃,青壯男丁也會被拉夫當兵。到台灣也是一樣。所以當年陳誠當眾槍斃違紀軍人的命令,才頗受台灣人好感。

 〔中華民國〕的「軍中樂園」,據說是當年蔣介石接受美軍顧問團的建議,為平息軍人孤單的情緒,避免影響戰力以及影響社會治安所設立的制度。最初,〔中華民國〕「軍中樂園」的「慰安婦」也是來自較無爭議的「公娼」;漸漸的,就由犯罪的婦女來「抵罪」。至於要求「抵罪」的過程有無威脅逼迫情事,衡量當初的社會氣氛,恐怕也不在少數。

 從個體的角度來看,「慰安婦」以及「軍中樂園」的存在,侵犯了人權,確不應該。尤其透過拐騙逼迫的手段,更是如此。然而,「慰安婦」以及「軍中樂園」有效的隔絕了軍與民的性接觸機會,從社會安定的角度看,有正面的功能。到底如何拿捏,應冷靜思量,而不是上街作秀。

 面對「慰安婦」的事件,我們應該要求日本政府賠償,同時,秉持相同的標準,也應要求〔中華民國〕政府公開對「軍中樂園」道歉與賠償。

 一樣的邏輯,我們也應該要求所有的婦女團體,不要忽略了〔中華民國〕「軍中樂園」受害者的人權,她們所受到的傷害和日本軍的「慰安婦」是一樣的。沒有道理服務日本軍的,就有人代替申冤,而遭國人自己蹂躪的,人權就低人一等。如果是這樣,就是一種更嚴重的歧視 ── 歧視自己人。

 而,口口聲聲反對日本「慰安婦」制度的政治人物和以老兵為象徵的政治團體,是否也能同聲譴責往昔〔中華民國〕政府的行為,以及為也曾經上過「軍中樂園」的過去而懺悔?那位搭檔 (李馮組) 競選副總統的政治人物,其總統候選人非常歧視女性,但卻為「慰安婦」抱不平,難道不是選擇性正義?

 如果台灣的婦運團體 (包括傳聞要出面伸張的副總統) 、政治人物、特定族群團體,只會選擇目標的抗議,那就不是人權的行動,而是民族主義的動員,更是包著民族主義外衣,以「慰安婦」為籌碼行政治鬥爭的醜陋行徑。

(2001/2/25)




資料來源: 海洋台灣 http://www.oceantaiwan.com/mind/2001022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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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只知影金門、馬祖有"831"...


無想臵...原來台灣本島嘛有喔!



日支攏共款啦!


勿"有嘴講別人,無嘴講家己"、"嘴唸經,手摸奶(ling1)"




本人一向就無反對"性產業"的設立...


但是對"性工作者"的來源佮"thai1-ko1病(性病)"的管控,一定愛予社會大眾會當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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