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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贄

 

『 李贄,明代思想家。號卓吾,又號宏甫,別號溫陵居士,福建泉州晉江人。原姓林,名載贄,嘉靖三十一年(西元1552年)中舉後,改姓李。後來為避穆宗載垕諱,取名贄。祖籍河南,世代為巨商,自其祖輩起,家勢漸衰。信奉伊斯蘭教。

李贄幼年時隨著他的父親林白齋讀書,二十六歲中舉人;中舉後因生活艱困,遂以舉人入仕,未再參加京試。歷任河南共城教諭、南京國子監博士、北京國子監博士、禮部司務、南京刑部員外郎、任雲南姚安知府。在姚安知府任滿後致仕,專志著述;並挑動了一千數百年來朝野士大夫最敏感的一條神經,其著作風行一時。李贄致仕之後生活無定,曾在朋友耿定理、耿定向家教書,後來移居麻城芝佛院編寫《初潭集》。萬曆二十四年(西元1596年)後,流轉山西沁水、大同等地,後居北京西山極樂寺。萬曆三十年(西元1602年)以「敢倡亂道,惑世誣民」(詳下註,張問達參劾文)罪名在通州遭逮捕,下詔獄⋯⋯;後於獄中自殺。

李贄自稱「余自幼倔強難化,不信學,不信道,不信仙、釋,故見道人則惡,見僧則惡,見道學先生則尤惡」(李贄,《陽明先生年譜後語》)。這種個性,讓他在居官期間,多與上司不合。他還主張「穿衣吃飯,即是人倫物理」、「除卻穿衣吃飯,無倫物矣。世間種種,皆衣與飯類耳」(《焚書˙答鄧石陽》),認為倫理即在百姓日用之中,在穿衣吃飯之外,更無有其他理;從而對理學展開批判。』

 

資料來源 : (龍的自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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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贄是明帝國出生於泉州的大思想家,他反理學反封建思想,甚至反對封建統治者盲目地尊孔。他主人欲與天理並存,強調社會平等,反對聖人凡人之分。認為人追求私利是應有的天性,公開為四民之末的商人辯護,被認為具有重商主義的思想。主張男女平等,並且在講學論道也招收女弟子。

李贄反復古摹擬的八股文學,提倡「童心論」,主張創作必須抒發己見,認為創作者得從「絕假純真」的「童心」,作為文學創作的基礎,多說自己想說的,而非只是引經據典光說別人說過的話。對通俗文學十分推崇。李贄敢於打破歷來傳統文人的偏見,肯定新生事物,把正統文人所瞧不起的小說和戲曲的地位擡得很高,把《西廂記》和《水滸傳》同列於“古今至文”。

由於他反對禮教、抨擊假道學,每每抨擊時政,針砭時弊,講求個性解放與個性自由。這樣的進步思想在當時的封建社會,被視為“異端邪說”,因此最後遭到只之維護皇權思想清談誤國的東林黨徒與統治者的迫害,在獄中自刎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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