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洲     (中國時報2007.06.05 )



近來教育部公布「臺灣閩南語推薦常用三百詞」,各界「不知所雲」群起圍 剿。其實,绝大多數講臺語的臺灣人算是「半文盲」,我手難以寫我口,見 字無法辨其音。


既然台語不再受壓制,尊重各族群語言文化也已是民主社會 的共識,為何台語文字化的整理工作才跨出小小的一步,即招來各路人馬的 嚴斥訓誡?



除非誤解臺灣閩南語(或簡稱台語)是有音無字的一種語言,要不然就直言 「唱聲」(唱,瀝青的台語的文讀念,但時下媒體借用國語同音的「嗆」字 訛寫,真是够嗆! )

在臺灣最大的一支族群沒有使用漢字書寫自己語言的權 利。否則先畫地自限以人廢言,理不直氣壯; 再迂迴嘻笑辱罵,調侃這項必 須嚴肅看待的公共事務,豈非自暴其短?



臺灣閩南語淵源流長,學界早有共識,白讀(即講話音)相當於漢語的上古 音,文讀(即讀冊音)近似漢語的中古音。被喻為漢語活化石的閩南語,存 在地球的年代比北京官話更為久遠,豈會有音無字! 唐風遺緒的閩南語文讀 音更是明証,有文方能讀。文白駁雜,導致語文失調,文字「失寫」及「訛 寫」的現象古已有之於今尤烈,於是「尋字」與「正字」當然是提倡台語的 重要課題。



面對知識理當謙遜,更何況這是一門必須上溯數千年搜羅無盡故紙堆的專精 知識,即便是窮經皓首的學者也難下定論,可弱智政客和唬爛名嘴搖身一變 成「台語專家」,這群「口水專家」頓時就想妄論是非。熟諳台語便能「斷 字」,又何必「正字」! 依據原為北京話的「國語」,評判漢語嚆矢閩南語 之用字高下,無異是刻舟求劍!



閩南漢人渡台數百年,台語好不容易獲得官方正視,開始邁向標準化,按理 河洛族裔應感欣慰且該共襄盛舉。台語整理工作民間早已進行,坊間台語辭 典也不在少數,但是「一人一把號,各吹各的調」,反倒治絲益棼,使原本 深奧的台語益加難以理解,而有志於學習書寫台語的民眾更莫衷一是頭疼不 已。百家爭鳴,難定一尊,教育部國語會採各家之長,先從較無爭議的字詞 著手,諷刺的是,第一批「推薦常用三百詞」立即引發強烈質疑。



那些單打獨斗資源短少的民間台語工作者各持己見,可以諒解; 理性善意的 批評指教,亦有助於此項工作的推展。其實細察「三百詞」著重異中求同, 試圖建立一套台語書寫的標準,讓台文不再雞同鴨講。習說國語人士或覺突 兀,但不同語族所操文字必有出入,就像現代人要懂得古代文言文,必有一 番學習過程。以霸權的國語思考,便宜行事隨意音譯台語(如「毋(台音m )知影」寫成「莫宰羊」)根本是不尊重他人語言的草率消費作為。



台語過於古老,諸多對應漢字有些在現代漢語中意義移轉或早已亡佚; 先語 後文,流傳久遠的台語也未必皆能音字相符。因而同音假借及同義訓讀,實 乃化繁為簡之途, 「姑不而將」才依漢文造字原則另創新字。如臨深淵的國 語會大致依循上述原則,何來粗糙之說?


至於指責教育部為「秦始皇」之說 則是令人啼笑皆非,後人論斷一代暴君,其善舉莫過於「車同軌、書同文 」。正字後「書同文」,有利台語之推廣。其實,如同「文字獄」的出版法 在民主臺灣早已消聲匿跡,所以,若以此暗指政府「焚書坑儒」,那就是荒 天下之大謬了。



鼓勵KTV業者配合台文標準化工作,不失為「寓教於樂」的一帖良方,以獎 助方式更是柔性勸說的具體作為,有何「粗暴」?若NCC不會從中作梗,在 電子媒體的新聞及戲劇節目中獎勵實施,應更具效率。從小至大的國語教育 一再告誡,切莫讀錯音和寫別字,遇難懂字眼應求助詞典,但面對台語卻不 能一視同仁,到底是誰粗暴輕率地看待屬於臺灣多數人的母語?



不少人擔憂正字化的台文漢字會如同「港式中文」詰屈聱牙,使不同語族的 華人難以卒讀,誠然,失之嚴謹的新造粵語漢字有待商榷,然而全球各地無 數的廣東人大多能讀會寫行之有年,不該基於官語本位主義輕易鄙視。語言 乃文化之載體,不同文化應予包容,粵語、台語、客語都有將自身語言化為 漢字的權利。孕育多年的台語正字才剛問世,宛如新生嬰兒,理應細加呵護 怎忍任其棄養,甚至暴力相待。



(作者為台語文化推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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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白音 chiunn3(chionn3),文音chiang3(chiong3)



一般咱咧講"唱歌"的時,用白音"chiunn3 kua1",啊若是講"唱聲"、"唱名"就用文音"chiang3 siann1"、"chiang3 mia5"




唱名...掛號叫名,會使講做"唱名";去予人欺負的時,借助別人的名號來反擊,嘛會使講做"唱名",一般攏會講做"唱某物人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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