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婦女服飾——文公帕兜


清代,在閩南的泉州、漳州兩府與粵東的潮州地區,婦女出門普遍流行蓋頭巾——一種被文人稱為“文公兜鬥”或“文公帕”奇特的服飾。


過去廣泛流行於民間的潮州歌冊及歌謠,真切地留下本地婦女曾流行烏巾蓋頭的事實。



潮州歌冊中有半老徐娘的牙婆與逼夫離婚的少婦形象:


遇著老人半中寅,烏烏衫子穿在身。

尺二弓鞋大步走,頭上烏巾遮面形。

頭遮烏巾門帶鎖,一直離了林家門。



林植標蒐集的潮州歌謠:


其一烏巾挈來頭上幔,頂哩繡龍下繡蛇。中央繡起孟姜女,四墘繡起人讀書。

其二烏巾挈來頭上隄,頂哩繡龍下繡魚。中央繡起孟姜女,四墘繡起人讀書。



這種用黑色頭巾蒙頭的婦女服飾,在文人筆記及官修方誌中,被正名為“文公帕”。



清嘉慶、道光年間,江浙人梁紹壬的筆記載:“廣東潮州婦女出行,則以皂布丈餘蒙頭,自首以下,雙垂至膝。時或兩手翕張其布以視人,狀甚可怖,名曰文公帕,昌黎韓愈遺制也。”形制稍異。同一時期的地方志“風俗”載:“《禮》曰:‘女子出門必擁蔽其面’,我潮風俗之厚,婦人步行必蓋絲巾,俗謂之‘文公帕’。”純紜矠民國《潮州志·叢談志》稱此習俗“清末潮陽尚盛行,今五十以上老婦裝束,間且或見之。”純紝矠同時讓筆者註意到的是,與潮州為鄰的福建泉州、漳州兩地,舊時婦女出門也用頭巾兜面,與潮州稍不同者,則是朱熹禮教下的“文公兜”之說。


在泉州地區,方志載“宋朱子主簿同安及守漳時,見婦女街中露面往來,示令出門須用花巾兜面,民遵公訓,名曰公兜……一兜一屐,防杜之意深矣。”純紞矠道光《廈門志》載:“昔朱子守漳時,教婦人用公兜,出門蒙花帕蓋首,俗曰‘網巾兜’,外服寬袖藍襖。島中尚仍其俗。”純紟矠在漳州地區,嘉慶道光年間任福建巡撫的徐宗幹在《斯未信齋雜錄·堊廬雜記》稱:“漳州女人以帛如風帽蔽其額,曰文公兜”。


光緒間龍溪縣令撰《龍溪志序》稱:“龍溪為漳州附郭邑,自承紫陽朱熹過化,理學名臣前後接踵。且就其小者言之,如婦女出門,有文公鬥兜、文公衣、文公履、文公杖,誠海濱鄒魯也。”純紣矠民國《龍溪新志》也雲:“吾邑舊俗,凡婦女出行,須穿淺藍色闊袖衫,頭蒙一雜色布帕,使人不得見其面,蓋朱文公治漳時之遺制也。民國初鄉間尚多見。”


對此,姚瑩作了稍為具體的描寫:“朱子守漳州,乃制婦人出門,以藍夏布一幅圍罩其首及項,亦寬其前,使得視地,穿大布寬衣,拄杖而行,皆良家婦也。...至今漳州婦人稱蔽首之布曰文公兜,衣曰文公衣,杖曰文公杖。”又有同時提到泉、漳州婦女喜用"文公帕"的記載:"毋論老少,出必以幅布蒙頭面。"以上材料表明,羅巾遮面在下層婦女中普遍流行,決不限於靦腆少婦,中老年婦女出門同樣也用巾帕蓋頭。在潮州,通常用來蓋頭的是黑色頭巾,其中也有繡上精美圖案的,而在閩南的泉、漳州,用來包首的大多是花巾雜色帕或藍布。



在外地文人及官員的眼中或耳聞之下,潮、泉、漳州三地的婦女同時流行頭巾遮蓋頭面的習俗,或稱帕,或稱兜鬥;或以長長黑布蒙面,或以絲巾蓋頭,或以藍布罩項,或用花巾、雜色帕包首,俱以“文公”名冠之,其實同也,其理一也。於是就有了儒學正統“海濱鄒魯”的解釋。


為何粵東閩南地區的女子要以巾帕遮面呢?這樣的行為被解釋為婦女避免拋頭露面的一種做法,官修方志推斷是理學教化在閩南粵東深入民間的結果,由是才有以上“鄒魯遺風”的說法。方志又深一層加以解釋:“漳俗尤慎男女之別,婦女非有大故不相見。其有家者,微但嫂叔,雖翁舅不見也。有事者,富者以肩輿,貧者以布覆頭壅蔽其面,男子導以往,不自行也。故閨門常謹,其地無妓女之屬。”紕紛矠民國《潮州志·叢談志》在“韓公帕”條後加按語曰:“按禮曰,女子出門,必擁蔽其面是也,於此足見潮俗之淳厚有古風焉。”


儘管清代士大夫或文人一再強調泉、漳、潮州三府婦女蓋頭巾是中原舊制、鄒魯遺風,是理學家教化的結果。然而,清代頭巾遮臉更多的是貧家婦女的專利,其背後的事實是,這本是與中原有異的“弊俗”,其淵源向上可能要追溯至宋元時期潮州婦女“敞衣青蓋”的異俗,向下可把今天之福建惠安女的特殊服飾視作其遺存。




《永樂大典》引《三陽志》、《三陽圖誌》殘文,於宋元時期的潮州風俗,留下一段簡要而珍貴的記載:


其弊俗未淳,與中州稍異者,婦女敞衣青蓋,多遊街陌。子父多或另居,男女多混宴集,婚姻或不待媒妁。是教化未洽也,為政者可不思所以救之哉?”筆者驚奇地發現,其時潮州婦女“敞衣青蓋”的裝飾,竟然與今天泉州惠安女的形象存在驚人的相似!惠安女的獨特服飾,據陳國強等的研究,今天只分佈於崇武城外、山霞鄉和小鄉、淨峰鄉三個半鄉鎮,可分為崇武、山霞類型和小、淨峰類型兩種。近二十年來大眾傳媒所表現的頭頂綴花黃斗笠,頭圍綴花頭巾,上身著短衣,露出銀褲鏈、彩色褲帶及肚臍的惠安女形象,主要是指崇武城外的。實際上,崇武城外現在的服飾是近百年甚至近幾十年才改裝的,大概是糅合了清末崇武城內婦女短上衣的特點,以花頭巾和篾斗笠代替了舊時的黑帛“頭篷”或布罩。


宋元方志“敞衣青蓋”之記載簡略,以惠安女的裝束為參照,遂覺豁然開朗,再也明白不過的。“敞衣”即是敞開著的上衣或上衣短小而露出肌膚;至於“青蓋”,就是藍色或藍黑色的蓋頭。此外,現今惠安女之頭部服飾,與上述姚瑩對清代漳州婦女“以藍夏布一幅圍罩其首及項”之“文公兜”形象的記載尤為吻合。



事實上,除惠安女存在顯著的特徵外,時至今日,我們仍可在潮汕、閩南地區某些地點或某個特殊場合捕捉到“文公帕兜”的遺存。



閩粵交界處的潮州市饒平縣新塘、坪溪及潮安縣的鳳凰、大山等鄉鎮的山區婦女,歷來有戴“帕仔”的習俗:即取一塊一尺見方的藍色粗布,先將一面摺成兩寸邊緣,再摺成對半,打係於婦女頭上的高髻。通常用於外出採茶時,時下僅有老婦女戴上它。這種藍色“帕仔”,其形制顏色應最接近宋元時期潮州婦女之“青蓋”,似乎為其嫡傳。在泉州,現今婦女仍有蒙巾者,如南安縣老婦喜扎黑巾多為絲織物,寬少許,自前額順雙鬢平鋪至髮髻處打結,該縣東田鄉婦女則戴印有白花的藍色方巾,巾沿出額,在鬢角處頂起成方形。


這一服飾的淵源應當很古老,宋元方志的編纂者就清楚地指出,“敞衣青蓋”是一種與中原地區迥異的“弊俗”,這就與清代文人強調婦女處自避免拋頭露面的理解完全相反。清代泉、漳、潮州一帶婦女流行“文公帕”或“文公兜鬥”服飾為獨具鮮明地域特色的文化習俗。該服飾習俗至遲可追溯到宋元時期潮州“婦女敞衣青蓋”,而今天泉州惠安女的特殊服飾及閩南粵東個別地區婦女蓋頭帕當為其活化石。清代文人以社會風化、理學正統眼光來解釋,並不符合實情。


因此,它很可能是漢化土著或為蠳、畬人的先民的服飾遺存,也有可能在原本土著如畬、蠳人習俗影響下,為早期宋元以前,入遷閩粵的漢人接受下來的帶有土著色彩的習尚。至於“文公帕”、“蘇公笠”云云,只是清代文人出於對正統文化的一種認同,對文化名人的曲意附會罷了。





二、戲劇唐、五代時期,文獻已載福建有百戲活動。


至南宋,在福建東南沿海地區,雜劇、百戲演樂曲,在年節、社日、廟會的定期舉行,成為民眾祭祀、娛樂的一種重要活動;興化、漳州地區尤其盛行。漳州“當秋收之後,優人互湊諸鄉保作淫戲。”紕紣矠儘管文獻未曾直接記載宋元潮州演戲和鼓樂活動,但我們仍有理由認為潮州的演戲活動與閩南一樣風靡。淳熙年間1179年前後,因潮州文廟古樂歲久失傳,知州朱江福州人“代以樂工”,直到寶戊午1258年,林光世出任潮州知州,“謂典樂乃冑子之教,用伶人非所以祀先聖”,而訂正雅樂令諸生習奏。這說明當時潮州必有不少的樂工伶人,他們主要是服務於下層民眾,只是在特殊情況之下,才權充文廟祭祀儀式的樂手。


閩南地區在明代,仍是盛行戲劇的地方。明代的許多地方志都記載潮州演戲的風靡。尤其是在廣東範圍內,這種被官方認為浪費與敗壞名教的風俗非常典型。




《廣東通志初稿》卷十八《風俗》篇“御史戴瓂正風俗條約”第十一條“禁淫戲”,指出:


訪得潮俗多以鄉音搬演戲文,挑動男女淫心,故一夜而奔者不下數女。富家大族恬不為恥,且又蓄養戲子,致生他醜。此俗誠為鄙俚,傷化實甚。雖節行禁約,而有司阻於權勢,卒不能著實奉行。今後凡蓄養戲子者,悉令逐出外,居其各鄉搬演淫戲者,許各鄉鄰里首官懲治,仍將戲子各問以應得罪名,外方者,遞回原籍,本土者發令歸農;其有婦女因此淫奔者,事發到官,仍書其門曰“淫奔之家”。則人知所畏,而薄俗或可少變矣。


稍後時期,黃佐《廣東通志》就指出:“潮州府習尚大都奢,務為美觀,好為淫戲女樂……仲春,祭四代祖,是月坊鄉多演戲為樂……潮陽縣士夫多重女戲……觀風者每以潮為詬病,蓋鞦韆答歌,鄉談雜劇……”又引舊《志》雲潮州“搬戲以誨淫”。


標榜正統的本地士大夫認為應該革除的習俗,其一就是“搬雜劇”薛侃甚至立鄉約,規定“家中又不得搬演鄉談雜劇”,以其“盪情敗俗,莫此為甚。”各級官府與士大夫階層的強烈阻止演戲風習,從一個側面可以看出其風習之熾盛,流行之普遍,不惟民眾。



隨著地下文物的出土和流失在國外的戲曲本子的發現,可以和文獻的簡述相印證。今影印出版《明本潮州戲文五種》廣東人民出版社,1985年,收集有明代寫本兩種:即宣德寫本《劉希必金釵記》、嘉靖抄本《蔡伯皆》,刻本三種:即嘉靖刻本《荔鏡記》附刻《顏臣》、萬曆九年1581刻本《荔枝記》、《重補摘錦潮調金花女大全》附刻《蘇六娘》,合共有七種。台灣吳守禮教授編印的“明清閩南戲曲”四種,其中便收入後三種刻本。這些劇本、劇情,無不顯示出閩南與潮州戲劇活動在地域上的親密關係。


1975年,潮州出土了宣德七年1432年寫本《劉希必金釵記》,使這個早已失傳的宋元南戲的明初本子重現人間,它無疑是研究南戲的重要資料,同時也反映了潮州演戲酬神之盛。而福建泉州的梨園戲的傳統劇目中流傳有《劉文龍》一劇。而潮州出土本第四十六出現“福建布政使司鄧州府南陽縣信女蕭三氏”文字,可見存在從福建地區傳入之痕跡。




《荔鏡記》即《陳三五娘》是明清時期乃至近代泉、漳、潮州最流行的劇目之一。至今仍流傳下從嘉靖至光緒多種版本,嘉靖本特別提到是將潮、泉二部校正重刊。有趣的是,在明清時期的地方誌上,同時留下有關潮州與閩南兩地官府禁演《陳三五娘》的記載:


明清時期的潮州府揭陽縣:“……搬戲誨淫,其流至於為偷為盜。尤可恨者,鄉談《陳三》一曲,傷風敗俗,必淫蕩亡檢者為之,不知里巷市井,何以翕然共好。及邑令君陳鼎新首行嚴禁,亦厘正風化之一端也。”清代泉州同安廈門:“廈門前有《荔鏡傳》,演泉人陳三誘潮婦王五娘私奔事,淫詞醜態,窮形盡相,婦女觀者如堵,遂多越禮私逃之案。前署同知薛凝度禁止之。”市民階層喜聞樂見與官府的深惡痛絕形成鮮明的對比。


如果說“陳三五娘”的戲劇只能認為是產生於泉、潮的故事,很難指出兩地孰先孰後,那《金花女》與《蘇六娘》卻是可以確定是首先產生於潮州的戲劇故事。《重補摘錦潮調金花女》二卷,為晚明之刊本。明確標明“潮調”,這個故事模仿《荊釵記》的痕跡非常明顯,講的是發生在清州劉永與金花悲歡離合的故事,而實際上與潮州的許多地名吻合,應該是首先在潮州本土創作的作品。傅芸子“以為此蓋晚明民間模仿南戲體裁未成熟之作品”,是很公允的。


明清以來,金花女的故事只局限在潮州、閩南和台灣等地區傳播。泉州的南音也有金花女一目。薛汕記錄的台灣歌仔冊中,就有“《節女金原誤印為“全”姑歌》:上下兩本,約三千五百字。講金花牧羊守節義,成全劉永得中狀元的故事。”紖紤矠金花女的戲劇或說唱文學,首先產生於潮州,傳播入閩南,而後再由閩南傳播進入台灣。《蘇六娘》也是首創於潮州的劇目。其中的《桃花過渡》一折,後來也成為梨園戲的一出傳統劇目。其劇本中,桃花唱的“燈紅歌”與潮劇《蘇六娘·桃花過渡》桃花所唱的燈籠歌兩相比較,兩者只有個別詞句有差異,可斷定梨園戲的唱詞必定搬用潮州戲的。



從戲神看,梨園戲、莆仙戲、潮劇傳統都供奉田元帥。清代興化府仙遊縣的莆仙戲有“七子班”的童伶規制。有學者認為,潮劇童伶班制的形成,與福建梨園戲“七子班”有很大的關係。





三、歌謠與民間故事



1.歌謠明代方誌已記載潮州府“兒童架鞦韆為戲,鬥畬歌,以善者為勝”明清蔚然成俗,又記下當時潮州“里巷村落之俗歌”包括畬歌、採茶歌、競渡歌三大類,並各錄下一例。其中一首畬歌是這樣的:


一群鳥子闃輪困,飛來飛去宿田墩。那個父母不惜子,那個公婆不惜孫?



20世紀30年代出版的《閩歌甲集》收集有流行閩南的兒歌105首,其中有一首是這樣的:


一隻鳥仔肥,飛來飛去宿田墩。底人父母不惜子,底人父母不惜孫?孫亦知,知阿大妗罵我時時來,今有猶是公媽在,公媽死後我不來。不來待你來,阮個鹹魚不會生秀才,阮飯缽亦不會生蛤蛉。近代以來尚流傳的潮州歌謠有:


一隻鳥仔頷倫倫,飛來飛去歇田墩;地人父母唔惜仔,地人公媽唔惜孫。“孫也知,知阿大妗罵我時時來。今日猶是公媽在,公媽死後我唔來。”



“唔來待你唔來,阮個門腳唔會生草栽,阮個鹹魚唔會生秀才,阮個飯缽唔會生塵埃。”紗紟矠近代以來分別流傳於閩南和潮汕地區的這首歌謠基本沒有兩樣。我們又驚奇地發現它門各自的開頭四句七字句與嘉靖《廣東通志》的記錄幾乎一致。我們估計,這個歌謠早在明代中期已流行於潮州及漳、泉州,而且一直流傳下來。明嘉靖《廣東通志》雖然僅錄下開頭四句而已,卻留下寶貴的可供印證之材料。




2.民間故事閩南地區流傳著“被他作弄得黃尾的俗語故事”。



故事的大意是:


上古時候,無論何人背後都有一根長約六七寸的尾巴,如果一個人的尾巴變大變黃,就預示他(她)快要死了,是很靈驗的。有一失去丈夫的富有老婦,生性吝嗇,捨不得花錢。有一個孩子就用一個辦法來捉弄她,在她經常坐著的石臼搞了黃土水,使她的尾巴染黃了。老婦以為快要死了,就盡量花掉她的錢財,後來她知道是被人作弄了,就恨恨地把後面的尾巴割掉。又有老輩人說,現今的人沒有尾巴,就是從那老婦人開始的。



潮汕地區有類似的“黃尾相耽誤”的故事。傳說,上古時候,人長著長尾巴,有一天大家下田去犁田耕地,尾巴染上了黃泥,大家一看,尾巴變色了,都以為就要死了,於是眾人抱頭哭了一場,最後把打來的獵物吃個精光,坐著等死,可是等了一天又一天,卻每個人都活著,才知這是尾巴染黃誤了人,於是下決心把尾巴割掉了此外,閩南地區虎姑婆的故事、冬生娘仔的故事、憨子婿的故事等在潮州故事也可看到類似的故事模型。



泉州流行江夏侯破風水的傳說,民間把泉州的興盛歸結為當地風水的作用,把這座城市後來的衰落歸咎於皇帝派來的欽差大臣江夏侯的惡毒破壞,最後他也得到應有的報復。





結語:



概言之,宋元時期福建的東南沿海地區,即所謂的“下四州”——福州、興化軍、泉州、漳州約等於今福建省的福州市、莆田市、泉州市、廈門市、漳州市、龍巖市的東部等地域及廣東的潮州,約等於今廣東省汕頭市、潮州市、揭陽市梅州市的東南部,加上惠州的海豐縣,約等於今廣東省的汕尾市,構成一個獨特的文化區域。若要仔細區分,泉、漳、潮加上海豐縣三州在文化面貌上的接近程度更高,尤其是語言。


必須注意,潮汕與閩南在文化區域上的同一性,並非僅是各種文化因素傳播的結果,也存在共同文化淵源的因緣;就文化因素的傳播而言,既有閩南向潮汕傳播的情形,同時也存在潮汕向閩南傳播的跡象。在沒有充足證據的情況下,我們僅能把兩地共同的文化因素或文化特質擺出來討論,而很難斷定其產生的先後。


我們不得不再一次強調,由於地緣與血緣的親近,沒有兩個分屬不同省份的地區像閩南與潮汕那樣,富有那麼多的共同或接近的文化因素。從文化區域概念出發,閩南文化區域包括潮汕文化區域,也可成立。




作者單位:韓山師範學院吳榕青




①轉引自張文奎主編:《人文地理學概論》,東北師範大學出版社,1993年,頁327。
②譚其驤:《歷史人文地理研究發凡與舉例》,《歷史地理》第10輯,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
③周振鶴:《中國歷史文化區域研究》“序論”,復旦大學出版社,1997年。
④蔡鴻生:《關於“海濱鄒魯”的反思》,《潮學研究》第1輯,汕頭大學出版社,1994年。
⑤黃挺:《潮汕文化源流》,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年。
⑥謝重光《宋代潮州主要從福建接受外來文化說》,《潮學研究》第6輯,1997年。
⑦謝重光《宋代閩南文化在潮汕地區的移殖和傳播》,《韓山師範學院學報》,2003年第4期。
⑧蔡鴻生:《關於“海濱鄒魯”的反思》,《潮學研究》第1輯,1994年。
⑨唐·杜佑:《通典》卷一百八十二《州郡十二》,中華書局,1984年,頁969。



摘自《閩南文化與潮汕文化比較研討會論文集》





資料來源 : 潮人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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