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文字不但是文化的基本載體,而且語言文字本身就是一種文化,是祖先留給我們的寶貴遺產,其重要性再怎樣強調也不為過。漢語是我們的母語,為了母語的純潔優美和生存發展,所有使用者都不能輕視她、肢解她、蹂躪她,而應當尊重她、愛惜她、保護她。




作者:林治波

  

同友人聚會,常常聊到漢語的事情。大家有一個共識:這些年來,漢語的使用頗有一些“亂象”,用詞不當、語法錯誤、錯別字連篇等現象,比比皆是。廣大公民尤其是青少年的英語水準見長,漢語水準卻在下降。

  
以筆者自身的感受,當前對漢語構成危害的現象主要有三種:一是我們自己的有些規範不盡合理;二是受港臺影響的“港臺化”現象;三是受英語影響的“洋涇濱”現象。限于篇幅,本文僅就第一種現象談一點個人看法。

  
規範不盡合理主要表現在:有一些規範,只有部分人認同,而多數人不認同。比如《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中規定“淼”是“渺”的異體字,被廢止使用,這個《整理表》頒行至今49年了,“淼”仍然是中國人名字中的高頻字。又如,“綜合症”與“綜合徵”哪一個正確,《現代漢語詞典》和《新華詞典》乃至《漢語大詞典》都沒有說明,很多人根據自己的理解,使用“綜合症”一詞,但文字專家認為“綜合徵”才是對的。這樣一來,人們就陷入了迷茫:如用大家約定俗成的用法,按詞典或專家的解釋就是錯的;而按照詞典的一些所謂“規範”用法,廣大讀者又往往不認賬,甚至以為是你用錯了。這種人為製造的兩難,讓文字使用者和編輯者頗為苦惱。

  
筆者不了解詞典編纂的具體過程,我想他們對詞彙的用法做出改動不會是隨意的,想必也經過了認真研究推敲。不過,詞典編纂者不能忽視一個基本事實以及由此衍生的基本要求:語言文字是廣大人民群眾共同使用的,具有極為廣泛的社會性,因此語言文字的規範工作不能在象牙塔裏進行,而一定要走群眾路線。人為地去“規範”,有時候很容易引起誤會。如對於受雇做家務的人,筆者以為還是稱“傭人”為好,人們一般將“用人”理解為使用人、錄用人、選拔人,如“用人單位”、“選人用人”、“用人不疑”等等,如將受雇做家務的人稱為“用人”,很容易導致誤讀誤聽。“唯一”是人們長期習慣的用法,可與“惟一”通用,而不宜取消。至於“綜合症”與“綜合徵”的用法,前者似乎便於人們理解,後者則更準確。《辭海》的解釋是“綜合徵,亦稱症候群。”照此解釋,兩者似可通用。不管怎樣,《現代漢語詞典》、《新華詞典》如再版,應對此做出明確規範。

  
另外,當前電腦詞庫的不規範,也是一個問題。各種輸入法配備各自的詞庫,缺乏統一規範,相互之間出入較大,加之這些詞庫多數出自缺乏語言文字功底的理工科人員之手,編制粗糙,注音與用法的不規範現象和滯後現象十分突出。由於電腦的廣泛普及,電腦詞庫品質不高對於全社會語言文字運用的負面影響不可小視。建議國家語委和教育部出面解決這一問題。

  
語言文字不但是文化的基本載體,而且語言文字本身就是一種文化,是祖先留給我們的寶貴遺產,其重要性再怎樣強調也不為過。漢語是我們的母語,為了母語的純潔優美和生存發展,所有使用者都不能輕視她、肢解她、蹂躪她,而應當尊重她、愛惜她、保護她。






資料來源:環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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