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土語言走入歷史 55種語言同列國家語言

時間: 2007/03/20

撰稿:曾國華 編輯:夏治平

  
行政院制定「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讓鄉土語言正式進入歷史,未來除了華語之外,其他台灣地區使用的語言都將全數列為國家語言,因此包括13族43種的台灣原住民語、華語、客家語、閩南語及手語等,至少有55種主要的語言將列入國家語言。為尊重及保障國民平等使用語言權利,促進多元文化成長,和豐富國家文化資產,行政院推動制定「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打破過去獨尊華語的局面,將台灣地區其他族群或地方使用的自然語言及手語,都將全數納入國家語言。


根據統計,目前台灣地區共有13族的原住民語,如果再加上華語、客家語,閩南語,以及手語,未來至少有55種語言將納入國家語言。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執行秘書陳雪玉說:『我想就是我們不同族群的,像閩南語、客語、原住語,譬如像原住語也有13 族43種語言,客語也有5種,像閩南語我們也知道也有各地不同的方言差,泉州腔、漳州、或宜蘭腔,台南腔,海口腔,這都不太一樣,所以等於說是各種語言的種類都還蠻多的,所以我們這些都屬於國家語言。』至於國家語言是否會變成官方語言,草案中則沒有明文規範,但可以確定的是,一旦草案通過立法,所謂的「鄉土語言」則將走入歷史,教育部表示,將會依照法令調整課程名稱、並配合宣導國家語言的知識技能,和協助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建置國家語言資料庫。






教部:國家語言法通過後 鄉土語言名稱將調整

中央社 2007-03-20 12:18


(中央社記者劉嘉韻台北二十日電)聯合報今天報導,行政院制訂「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未來將去除國語、方言概念。教育部今天上午表示,待國家語言發展法通過後,各級學校中「鄉土語言課程」,名稱將需要調整。


依照行政院「國家語言發展法」的規劃,未來不管是國語、閩南語、客家話或原住民語,人民使用的語言及地方使用的自然語言都是國家語言。


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執秘陳雪玉表示,等到國家語言發展法完成法定程式後,教育部將配合負責統籌的文建會協助推動,包括:建置國家語文文字的資訊系統等。


至於學校課程是否改變?陳雪玉說,現在課程中,已有閩南語、客家語或原住民語等鄉土語言教學,只是名稱上可能要配合修正檢討。


有關各級學校「國文」、「國語」課程名稱是否改變?陳雪玉說,將由教育部國教司根據課程綱要,進一步檢討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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