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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創豪

昨天我參加了一個關於臺灣文學的講座,除了華語文學之外,講者還介紹了用閩南語寫作的文學作品,例如東方白的江河小說《浪淘沙》。對我這個香港人來說,閩南語就好像是外國語文,例如“才有影而而”、“即寡”、 “一寡”…等詞語,如果不看註釋而只是從上文下理來推測,我實在無法知道其意思。

由臺灣來的講者和觀眾,非議過去臺灣只是強調華語為正宗和文雅、把閩南語貶成“鄙俗”的做法,他們認為閩南語也有優美的一面。除了美學上的論據,使用臺語也是為了歷史的真實,例如上述的《浪淘沙》,當中一些故事的背景是清朝末年,那時候的臺灣人不會說標準國語。


一方面,我對他們的觀點有所保留。中國有極多方言,如果上海人用上海話來寫作、潮洲人用潮洲話、香港人用廣府話……那麼彼此的溝通一定會十分混亂。不過,我不是說文章中不可以有任何方言,偶然加插一點具有地方特色的詞語,也頗為“得意”﹙有趣﹚。至於小說故事中的真實問題,我認為也許真實性需要讓步給可讀性。美國人拍攝的科幻片,連外星人也說英文,而美國人攝制的歷史電影,法國人亦說英文,若要追求真實而令全齣戲配上字幕,其可觀性便會大為減低。

另一方面,我卻十分佩服他們那種維護自己語言文化的熱忱。雖然香港也有人用廣府話寫作,但只限於通俗的雜文,如從前三蘇的《怪論》。以我所知,從來沒有香港人提倡用廣府話來作為嚴肅文學的創作工具。從前我以為廣東話和華語都是中文,後來接觸過不少說華語的人,我才意識到在很多人心目中,廣東話根本不是中文!奇怪吧?不止一次,有臺灣人問我有沒有學過中文,甚至問我香港有沒有中文書報。我的太太在浸會大學中文系畢業,有一位臺灣朋友對她說:“你不懂中文,怎麼可以唸中文系?”對他們來說,中文就只是華語。從前我只是一笑置之,但是,眼前這群臺灣朋友去爭取臺語的地位,為什麼我要對廣府話妄自菲薄呢?


其實,文字的正統地位,只是約定俗成。以前華語並非標準中文,在本世紀初,當中國投票去決定那一種方言成為官方語言時,廣府話只是以九票之差落敗於普通話,廣府話也很受支持,因為它比較接近古音。有一次文學家黃國彬在一個詩歌講座中,朗讀新詩時用華語,但朗誦古詩時卻刻意用廣府話。

即使是今天被視為國際語言的英文,曾幾何時,也被看為鄙俗,英國人威克理夫(Wycliff)嘗試把《聖經》由希臘文翻譯成英文,羅馬教廷和英皇都認為上帝之道,不可以讓“鄙俗”的英文去承載,威克理夫因此被捕和處死。


十三世紀時,歐洲的國際語言是拉丁文,意大利詩人但丁(Dante)主張用母語寫作,遂採用一種意大利方言寫成不朽的《神曲》(The Divine Comedy),起初他受人排擠,後來其作品卻不但逐漸被接受,而且意大利還把那種方言定為國語。不過,羅馬天主教會一直還沿用拉丁文作彌撒,在一九六零年初的梵蒂岡第二次公教會議之後,天主教會終於也改用本地語文於彌撒中。標準,無非是人為的。

我既無威克理夫之勇,亦缺但丁之才,我接受華語是中文的標準,正如自己接受英文是國際語文,但這種標準只是由於方便而矣,並不是因為那一種語言比較優雅或者粗俗。我不介意去用華語寫作,但也希望人家尊重我的廣東話,正如那些臺灣朋友,期望別人尊重閩南語一樣。 (199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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